第8章 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2)

几年之后(1915年),我迁往纽约市。从康乃尔大学研究院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并住入哥大当时最新的佛纳大楼(Furnald Hall)。1915年不是个选举年,但是这一年却发生了有名的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五马路大游行。我目睹许多名人参加此次游行。约翰·杜威夫妇也夹在游行队伍之中。

杜威教授并曾当众演说。1915年岁暮,杜威还直接参加此一群众运动。这一件由教授们直接参加当时实际政治的事例,给我的影响亦至为深刻。

我想把1916年的大选在此地也顺便提一提。此时老罗斯福的光彩对我已失去兴趣;而我对那位国际政治家威尔逊却发生了极深的信仰。先是在1914年,我曾以职员和代表的身份参加过一次世界学生会议。这个会是当时“世界学生会联合会”(The Association of Cosmopolitan Clubs)和“欧洲学生国际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tudents of Europe)所联合举办的。先在绮色佳集会之后,再会于华盛顿。在华府我们曾受到威尔逊总统和国务卿白来恩(Williams Jennings Bryan)的亲自接见,他二人都在我们的会里发表讲演。

我清楚地记得正当1916年大选投票的高潮之时,我和几位中国同学去“纽约时报广场”看大选结果。途中我们看到《纽约世界日报》发出的号外。

《世界日报》是支持威尔逊的大报之一。可是这一次的号外却报道共和党候选人休斯(Charles E.Hughes)有当选的可能。我们同感失望,但是我们还是去时报广场,看时报大厦上所放映的红白二色的光标,似乎也对威尔逊不利。我们当然更为失望,但是我们一直坚持到午夜。当《纽约晚邮报》出版,休斯仍是领先。该报的发行人是有名的世界和平运动赞助人韦那德(Oswald Garrison Villard)。我们真是太失望了。我们只有打道回校。那时的地道车实在拥挤不堪,我们简直挤不进去,所以我们几个人乃决定步行回校——从西四十二街走回西一一六街[约五公里]的哥大校园。

翌日清晨,我第一桩事便是看报上的选举消息。所有各报都报道休斯可能当选,但是我却买不到《纽约时报》。它显已被人抢购一空了。我不相信其他各报的消息,乃步行六条街,终于买到一份《时报》。《时报》的头条消息的标题是:“威尔逊可能险胜!”读后为之一快,乃步行返校吃早餐。你可能记得,这一旗鼓相当的大选的选票一直清理了三天;直至加州选票被重数了之后,威尔逊才以三千票的“险胜”而当选总统!

另外当时还有几个小插曲也值得一提。就在我差不多通过所有基层考试的时候,因为我希望在1916年至1917年间完成我的博士论文,我觉得有迁出哥大宿舍的必要。那时的中国留学生差不多都集中住于三座宿舍大楼——佛纳、哈特莱(Hartley Hall)和李文斯敦(Livingston Hall),[中国同学住在一起,交际应酬太多,影响学业],所以我迁至离哥大六十条街[三英里]之外,靠近西一七二街附近的海文路九十二号一所小公寓,与一云南同学卢锡荣君同住。我们合雇了一位爱尔兰的村妇,帮忙打扫,她每周来一次做清洁工作。在1916年大选之前(那时妇女尚无投票权),我问她说:“麦菲夫人(Mrs.Murphy),你们那一选区投哪位候选人的票啊?”

“啊!我们全体反对威尔逊!”她说,“因为威尔逊老婆死了不到一年,他就再娶了!”

数周之后,我参加了一个餐会。主讲人是西海岸斯坦福大学校长戴维·交顿(David Starr Jordan)。他是一位世界和平运动的主要领导人。当大家谈起大选的问题时,交顿说:“今年我投谁的票,当初很难决定,我实在踌躇了很久,最后才投威尔逊的票!”他这席话使当时出席餐会的各界促进和平的士女大为骇异。所以有人就问交顿,当时为何踌躇。交顿说:“我原在普林斯顿教书,所以深知威尔逊的为人。当他做普大校长时,他居然给一位教授夫人送花!”这就是戴维·交顿不要威尔逊做美国总统的主要原因。其所持理由和我们的爱尔兰女佣所说的,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对美国政治的兴趣和我对美国政制的研究,以及我学生时代所目睹的两次美国大选,对我后来对[中国]政治和政府的关心,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其后在我一生之中,除了一任四年的战时中国驻美大使之外,我甚少参与实际政治。但是在我成年以后的生命里,我对政治始终采取了我自己所说的不感兴趣的兴趣(disinterested interest)。我认为这种兴趣是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

放弃农科,转习哲学

我在1910年进康乃尔大学时,原是学农科的。但是在康大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学了三个学期之后,我做了重大牺牲,决定转入该校的文理学院,改习文科。后来我在国内向青年学生讲演时便时常提到我改行的原因,并特别提及“果树学”(Pomology)那门课。这门课是专门研究果树的培育方法。

这在当时的纽约州简直便是一门专门培育苹果树的课程。在我们课堂上学习之外,每周还有实习,就是这个“实习”,最后使我决定改行的。

在我的讲演集里,有几处我都提到这个小故事。其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实习时,每个学生大致分得三十个或三十五个苹果。每个学生要根据一本培育学指南上所列举的项目,把这三十来个苹果加以分类。例如茎的长短;果脐的大小;果上棱角和圆形的特征;果皮的颜色;和切开后所测出的果肉的韧度和酸甜的尝试、肥瘦的记录……等等。这叫作苹果分类,而这种分类也实在很笼统。我们这些对苹果初无认识的外国学生,分起来甚为头痛!

但是这种分类,美国学生做来,实在太容易了。他们对各种苹果早已胸有成竹;按表分类,他们一望而知。他们也毋需把苹果切开,尝其滋味。他们只要翻开索引或指南表格,得心应手地把三十几个苹果的学名一一填进去,大约花了二三十分钟的时间,实验便做完了。然后拣了几个苹果,塞入大衣口袋,便离开实验室扬长而去。可是我们三两位中国同学可苦了。我们留在实验室内,各尽所能去按表填果,结果还是错误百出,成绩甚差。

在这些实验之后,我开始反躬自省:我勉力学农,是否已铸成大错呢?

我对这些课程基本上是没有兴趣;而我早年所学,对这些课程也派不到丝毫用场;它与我自信有天份有兴趣的各方面,也背道而驰。这门果树学的课——尤其是这个实验——帮助我决定如何面对这个实际问题。

我那时很年轻,记忆力又好。考试前夕,努力学习,我对这些苹果还是可以勉强分类和应付考试的;但是我深知考试之后,不出三两天一至多一周,我会把那些当时有四百多种苹果的分类,还是要忘记得一干二净。我们中国,实际也没有这么多种苹果,所以我认为学农实在是违背了我个人的兴趣。勉强去学,对我说来实在是浪费,甚至愚蠢。因此我后来在公开讲演中,便时时告诫青年,劝他们对他们自己的学习前途的选择,千万不要以社会时尚或社会国家之需要为标准。他们应该以他们自己的兴趣和禀赋,作为选科的标准才是正确的。

除此之外,当然还有使我转入文理学院去学习哲学、文学、政治和经济的其他诸种因素。其他基本的因素之一便是我对哲学、中国哲学和研究史学的兴趣。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着作,及比较近代的宋明诸儒的论述,我在幼年时,差不多都已读过。我对这些学科的基本兴趣,也就是我个人的文化背景。

当我在农学院就读的时期,我的考试成绩,还不算坏。那时校中的规定,只要我能在规定的十八小时必修科的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我还可随兴趣去选修两小时额外的课程。这是当时康乃尔大学的规定。这一规定,我后来也把它介绍给中国教育界,特别是北京大学。在中国我实在是这一制度最早的倡导人之一。

利用这两三个小时选修的机会,我便在文学院选了一门克雷敦教授所开的“哲学史”。克君不长于口才,但他对教学的认真,以及他在思想史里对各时代、各家各派的客观研究,给我一个极深的印象。他这一教导,使我对研究哲学——尤其是中国哲学——的兴趣,为之复苏!

使我改行的另一原因便是辛亥革命,打倒满清,建立民国。中国当时既然是亚洲唯一的一个共和国,美国各地的社区和人民对这一新兴的中国政府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校园内外对这一问题的演讲者都有极大的需要。在当时的中国学生中,擅于口才而颇受欢迎的讲演者是一位工学院四年级的蔡吉庆。

蔡君为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留美之前并曾在其母校教授英语。他是位极其成熟的人,一位精彩的英语演说家。但是当时邀请者太多,蔡君应接不暇,加以工学院课程太重,他抽不出空,所以有时只好谢绝邀请。可是他还是在中国同学中物色代替人,他居然认为我是个可造之材,可以对中国问题,做公开讲演。

有一天蔡君来找我。他说他在中国同学会中听过我几次讲演,甚为欣赏;他也知道我略谙中国古典文史。他要我越俎代庖,去替他应付几个不太困难的讲演会,向美国听众讲解中国革命和共和政府。在十分踌躇之后,我也接受了几个约会,并做了极大的准备工作。这几次讲演,对我真是极好的训练。

蔡君此约,也替我职业上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使我成为一个英语演说家。

同时由于公开讲演的兴趣,我对过去几十年促成中国革命的背景,和革命领袖人物的生平,也认真地研究了一番。

这个对政治史所发生的兴趣,便是促使我改行的第二个因素!

还有第三个促使我改行的原因,那就是我对文学的兴趣。我在古典文学方面的兴趣,倒相当过得去。纵是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的散文和诗词习作,都还差强人意。当我在康乃尔农学院(亦即纽约州立农学院)就读一年级的时候,英文是一门必修科,每周上课五小时,课程十分繁重,此外我们还要选修两门外国语——德文和法文。这些必修科使我对英国文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不但要阅读古典着作,还有文学习作和会话。学习德文、法文也使我发掘了德国和法国的文学。我现在虽然已不会说德语或法语,但是那时我对法文和德文都有相当过得去的阅读能力。教我法文的便是我的好友和老师康福教授,他也是我们中国学生圣经班的主持人。

我那两年的德语训练,也使我对歌德(Goethe)、雪莱(Schiller)、海涅(Heine)和莱辛(Lessing)诸大家的诗歌亦稍有涉猎。因而我对文学的兴趣——尤其是对英国文学的兴趣,使我继续选读必修科以外的文学课程。

所以当我自农学院转入文学院,我已具备了足够的学分(有二十个英国文学的学分),来完成一个学系的“学科程序”。

康乃尔文学院当时的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完成至少一个“学科程序”才能毕业。可是当我毕业时,我已完成了三个“程序”:哲学和心理学;英国文学;政治和经济学。三个程序在三个不同的学术范围之内。所以那时我实在不能说,哪一门才是我的主科。但是我对英、法、德三国文学兴趣的成长,也就引起我对中国文学兴趣之复振。这也是促成我从农科改向文科的第三个基本原因。

我既然在大学结业时修毕在三个不同部门里的三个不同的“程序”,这一事实也说明我在以后岁月里所发展出来的文化生命。有时我自称为历史家;有时又称为思想史家。但我从未自称我是哲学家,或其他各行的什么专家。

今天我几乎是六十六岁半的人了,我仍然不知道我主修何科;但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这是一件憾事!

五十年来的美国

我很诧异,联合国中国同志会的座谈会,规模竟是这样的大,我先以为只是二三十人大家在一起谈谈的,想不到人数竞有这么多!座谈会要变成演讲会了。但我并不预备作正式的演讲,请仍照旧有的方式来进行。联合国中国同志会座谈会过去所谈的多是关于文化方面的,包括古今中外。今天要我来讲的,仍是文化的部分——五十年来的美国。

五十年来的美国,我亲眼见到了四十三年。四十二年前,1910年(宣统二年),我国有七十个公费留美学生,那时都还留着辫子,我便是其中之一。

从那时起,我在美国读了七年的书,五年在大学城(以大学为中心的乡村城市)的康乃尔大学,两年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十年后——1927年又回到康乃尔大学。以后,每隔几年便要去美国一次,1933年、1936年、1937年都去过。

1939年奉命为驻美大使,做了四年的外交官,卸任后,因心脏病继续留居美国,又住了五年。1949年再度赴美,又住了三年。总计我在美国共住了二十年。

这是我认为我可以向大家谈谈现在这个题目的原因。同时,五十年来的美国,在世界文化史上占了很重要的地位,使美国变成了世界领袖。这是我要讲这个题目的另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