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市场与竞争(1)

达尔文说,竞争才让动物的一支变成智慧的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为取得较好的产销条件、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而竞争。通过竞争,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中同类经济行为主体为着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排斥同类经济行为主体的相同行为的表现。市场竞争的内在动因在于各个经济行为主体自身的物质利益驱动,以及为丧失自己的物质利益被市场中同类经济行为主体所排挤的担心。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勾心斗角;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弱肉强食的战争——这是生命的主调。

市场:经济关系的结点

狭义上的市场是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广义上的市场是指为了买和卖某些商品而与其他厂商和个人相联系的一群厂商和个人。

市场是商品交换顺利进行的条件,是商品流通领域一切商品交换活动的总和。

市场体系是由各类专业市场,如商品服务市场、金融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等组成的完整体系。

同时,在市场体系中的各专业市场均有其特殊功能,它们互相依存、相互制约,共同作用于社会经济。

跳蚤市场,为旧物地摊市场的代称。是由一个个地摊的摊位组成,市场规模大小不一。销售商品多为旧货、人们剩余的物品以及未曾用过可已经过时的衣物等,小至衣服上的小装饰品,大到完好的录像机、旧汽车、洗衣机、电视机,应有尽有,一应俱全,价位低廉。

相传于1884年,为维护市容整洁,巴黎政府要求很多以捡破烂为生的贫民把市区内的废弃物搬运至荒废的军营,且这些贫民可自行于废弃物里挑选尚可用的物品,展开销售,没多久便发展成一处固定的集市,称之为fleamarket,就是跳蚤市场。

对于跳蚤市场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有的说由于这些物品多已被利用过,常有很多跳蚤于上面,所以被称作跳蚤市场。此外,亦有市场内的人与跳蚤一样多,因此得名的说法。

自19世纪以来,跳蚤市场已然于欧美各国成为一种现象,包括法国的巴黎、英国的伦敦,差不多每个国家皆有固定的跳蚤市场。

历史愈悠久、愈古老的国家,跳蚤市场内所卖东西的种类亦就愈多,摊位老板把自己费尽苦心找来或者家传的宝贝摆于摊前,待别人前来挑选回家。

翟度翟市场,是泰国曼谷于亚洲闻名的跳蚤市场,货品种类包括家具、家居用品、二手衣物等。

跳蚤市场,亦曾经于香港流行,那时香港经济不景气,很多人期望于跳蚤市场售卖货物获益,可最后成功者寥寥无几,跳蚤市场也逐渐式微。

市场,为商品经济发展的载体与现实体现。市场拥有相互关联的4层含义:一为商品互换场所与领域;二为商品生产者与商品消费二者间各种经济关系的汇合与总和;三为有购买力的需求;四为现实顾客与潜在顾客。

市场为社会分工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劳动分工让人们各自的产品相互变成商品,相互变成等价物;社会分工愈细,商品经济愈发达,市场的范围与容量便愈大。这些从上述跳蚤市场的介绍中便能体现出来。

哪一类市场与我们的生活联系最密切呢?由现实生活里,我们能够直接感受到,商品服务市场和我们的关系最为紧密。商品服务市场遍布我们生活每一个角落,我们常见的大小商场,各式各样的家具店、理发店、宾馆、农贸市场、饭店等,皆归属商品服务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各类市场皆在发展。网络经济等新经济模式的兴起,亦促进了新的虚拟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由市场行为角度看,其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个为平等性,另一个为竞争性。平等性为指互相认可对方为自己产品的所有者,对其所消耗的劳动,通过价值方式给予社会认可。市场行为的平等性以价值规则与等价互换原则为基础,不包含任何阶级属性,也否定了经济活动里的特权与等级,为社会发展给予了重要的均衡条件,促使了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合理流动。

市场竞争性,来自要素资源自由的转移和流动,表现为奖优罚劣、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有利于提升生产效率与对要素资源展开合理利用。

买方市场。买方市场指交易由买方左右的市场,即市场是在具有压倒优势的买方力量的控制下运行的。买方市场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较普遍。正常情形下,在产品过剩之时,买方有更多机会选取产品。例如:VCD大战、空调大战、微波炉大战、彩电大战,皆为买方市场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对于卖方而言,降价、打价格战与服务战为通常的选择。由此可以说,买方市场有益于消费者。

市场占有率又称市场份额,是指一家企业的销售量在市场销售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市场占有率愈高,说明企业的竞争能力愈强,产品为消费者认可的程度愈大,企业销售收益亦愈多。所以,保持与扩大市场占有率,无论对于任何企业而言,皆是极其重要的。

要点回顾

今日的市场是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或现实表现。商品经济越发达,市场的范围和容量就越扩大。我们可以直接感受到,商品服务市场与我们的关系最为密切。

均衡价格:卖的高兴,买的满意

均衡价格是商品的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商品的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相等时的价格。

在市场上,由于供给和需求力量的相互作用,市场价格趋向于均衡价格。

如果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则市场上出现超额供给,超额供给使市场价格趋于下降;反之,如果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则市场上出现超额需求,超额需求使市场价格趋于上升直至均衡价格。因此,市场竞争使市场稳定于均衡价格。

需求表明了某一商品于某一价位下的需求量,而供给表明了某一商品于某一价位下的供给量。想表明此商品价位的决定因素,便务必将需求与供给结合起来考虑。于竞争激烈的商品市场上,某种商品的任一价位,其相应的需求量与供给量不一定相等,可在该商品各种可能的价位里,必然有一价位可令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因而令该商品市场达到一种平衡状态。

均衡价格,是指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和供给量相等之时的价格,此时该商品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相等。该商品的需求量和供给量相等,称作均衡数量。

比如下图,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相交于E,于此点便达成了均衡。E所对应的价格P0就是均衡价格,E所对应的数量Q0就为均衡数量。

均衡价格,是在市场上供求双方的竞争过程里自发产生的,均衡价格的产生,便为价格决定的历程。需要重申的是,均衡价格的产生完全是于市场上供求双方竞争过程里自发产生的,有外力干预的价格并非均衡价格。

于市场上,需求与供给对市场价格改变做出的反应是相反的。因此均衡是暂时的、相对的,而不均衡是经常的,因此供不应求或者供过于求时常发生。

在供过于求之时,市场价格下跌,因而导致供给量降低而需求量提升;在供不应求之时,市场价格将上涨,因而导致供给量提升而需求量降低。

供给和需求互相作用最后将使商品的需求量与供给量于某一价格水平上恰好相等。此时既无过剩(供过于求),亦无短缺(供不应求),市场恰好均衡。此价格便是供求双方皆能够接受的均衡价格,市场亦只有于该价格水平上,方能达到均衡。

当一个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之时,物品的供给量将超出需求量,如此便会出现物品的过剩——于现行价格之时,卖者不能卖出他们想卖的一切物品,这种状况被称作超额供给。比如,在水果市场上存有超额供给之时,水果商便会发现,其冷藏室里装满了他们想卖可卖不出去水果,他们对这种超额供给的反应为降低价格,并且价格需一直下跌到市场达到均衡时为止。相同,若水果的市场价位低于均衡价位,此时,物品需求量会超出供给量,如此便会存在物品短缺——需求者不能依现行价格购买他们想买的所有,这种情形被称作超额需求。比如,在水果市场呈现超额需求之时,买者只能排长队购买水果,因为极多的买者抢购极少的物品,卖者能够做出的反应为提升自己的价位而非失去销售量。随着价格上涨,市场又一次向均衡转换。

所以,很多买者和卖者的活动,自发地将市场价位推向均衡价位。一旦市场达到其平均价格,一切买者与卖者皆得到满足,亦便不存在价位上升或者下滑的压力。

不同市场达到平均的快慢是不同的,这决定于价位调整的快慢。可是,于大多数自由市场上,因为价位最后要转换到其均衡水平,因此,过剩和短缺皆仅是暂时的。事实上,此种现象如此广泛存在,以至于有时被称作供求规律——任何一种物品价位的调整皆会令该物品的供给和需求达到平均。

最高限价:是由国家规定价位的最高限度与许可经营者向下浮动幅度的价位模式,为国家指导价的具体模式之一。

最低限价:是指由国家规定价位的最低限度与许可经营者向上浮动幅度的价位模式,属国家指导价的具体模式之一。企业能够依据具体情形于规定的幅度里制定具体的价位,可不低于最低限价。最低限价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权益,避免价位的恶性竞争,给生产带来困难。

要点回顾

均衡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均衡价格理论中关于供给的价格弹性和需求的价格弹性的分析,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价格歧视理论:东边日出西边雨,有内情

独占者对同一种物品向某些消费者收取的价格高于另一些消费者,或者对少量购买的消费者收取的价格高于大量购买的消费者。但并不是所有的价格差别都是价格歧视。

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

在越剧《何文秀》中有个段子是这样写的:算命先生说:“大户人家叫算命,命金要收五两银;中等人家叫算命,待茶待饭待点心;贫穷人家叫算命,不要银子半毫分,倘若家中有小儿,先生还要送礼金,倒贴铜钱二十四文,送与小儿买糕饼。”从这段唱词中,我们为算命先生拥有一副好心肠而感动不已。

当然,算命先生的话即使传到了大户人家的耳朵里,大户人家照样会找他算命,只要算命先生能提供与价值相符的服务。算命先生对不同人家的不同定价策略,对他的“生意”似乎并不影响。

基于算命先生的定价策略,精明的商家们从中获得了一定的启示,于是便出现了“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又称价格差别,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

商家们实行价格歧视的最终目的是使自己获得的利润最大限度地提升。也就是说,如果以较高的价格能把商品卖出去,生产者获得的利润就可以多增加一些,因此一些生产者会把商品的价格尽量定得高一些。但是如果商品价格的定位太高,又会迫使一大部分支付能力较低的消费者离开,从而导致生产者利润的减少。可以采取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就是以高昂的商品价格卖给富人,赚得富人的钱,又以较低廉的商品价格卖给穷人,把穷人的钱也赚过来,这就是生产者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价格歧视”产生的根本动因。青壮年是这个社会能够获得高利润的群体,而退休工人的收入通常低得多,因此可以以较高的价格赚得青壮年这个社会群体的钱,再以较低的价格为退休工人提供服务。正如航空公司会以正常的售票价格为商务人士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也会用机票的折扣价格让“可去可不去”的旅客也花钱进入旅游市场,这就是价格歧视现象共同的经济学原理。

“价格歧视”的前提是市场分割。如果生产者不能分割市场,就只能实行一个价格。如果生产者能够分割市场,区别顾客,而且要分割的市场不同,其支付能力也具有明显的不同,这样企业就可以针对不同的群体实行不同的价格策略,以保证企业的商业利润得以最大限度的实现。

如果价格歧视不存在,人人平等,实际上也势必会造成对高“需求者”(需求弹性小、有较强支付能力的消费者)的歧视。如果商家对每一单位商品向消费者收取其刚好所愿意支付的价格,这种做法叫作“完全价格歧视”。“完全价格歧视”表面看起来好像不太公平,其实未必。因为在整个价格歧视中,不同的有效需求者都能得到相同的有效的供给,因而从需求与供给相等的意义上说,任何人都不存在遭到歧视的说法。对高“需求者”歧视不行,那么,对价格敏感、需求弹性大的普通百姓来说,如果不被“歧视”,或许会惹恼他们。例如:美国P&;G公司曾经采用“折扣券”制度,对积攒、保存、携带、出示“折扣券”的顾客(通常都是一些低收入者)实施一定的优惠价格。然而,在1996年,P&;G公司以区分消费者需求弹性成本太高之名决定将这种制度取消。这一做法引起了P&;G公司顾客的强烈反对,就连纽约州司法部都介入了此事,强制P&;G公司执行“折扣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