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声乐基础理论知识

第一章 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概述

所谓唱法,从字义上讲,即演唱的方法。它形成于声乐作品的演唱实践之中,是声乐表演艺术的常用名词,其含义包括用嗓方式、声音调节、发声技巧、语言特征、音乐风貌和审美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这些内涵我们得以区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的形态特征。然而,唱法又有着广义性,从世界范围看,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用不同的语言和音乐风格演唱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声乐作品的演唱方法。例如,为我们所熟知的印度歌曲、埃及歌曲的唱法,日本歌曲、朝鲜歌曲的唱法,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各国歌曲的唱法,美国及拉丁美洲等各国歌曲的唱法等。即使在同一国家,也有不同民族和地区性歌曲唱法的区别,例如,在我国,就有各种戏剧、说唱音乐以及各民族和地区民歌的唱法。这些唱法都是在不同地域的民族语言和音乐风格的土壤中孕育而自然产生的。可见“唱法”这一名称被人们广泛地用于指代以人声抒发情感的各种演唱形式。

任何唱法都不可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它会随时代的变迁而演变,随作品的创新而发展。

不同时代的社会生活决定着声乐作品的内容和题材,而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的变化影响着声乐作品的创作风格和演唱方法的形成。

第一节 美声唱法

“美声唱法”这一名称是从意大利文Bel Canto翻译过来的。Bel Canto的字义是“美妙地歌唱”或“美丽的歌曲”。它起源于17世纪初意大利的佛罗伦萨。最初是伴随着为演出欧洲最早的歌剧,对如何改进歌唱方法进行的研究而出现的,其用意是造就美妙的声音以进行歌唱。这种美妙的歌唱方法随着意大利歌剧的发展而日渐成熟,在表演风格上出现了各具特色的四大歌剧乐派:以佩里(J.Peri,1561—1653)、卡契尼(G.Caceini, 1546—1618)为代表的佛罗伦萨歌剧乐派;以兰第(S.Landi,1587—1639)为代表的罗马歌剧乐派;以蒙特·威尔第(C.Monte Verdi,1567—1643)、卡伐里(F.CaValli,1602—1676)、切斯第(M.A.Cestimated,1623—1669)为代表的威尼斯歌剧乐派;以斯卡拉第(A.Scarlatti,1660—1725)为代表的那波里歌剧乐派。意大利的歌剧唱法流传至欧洲各国后,与各国的语言和音乐风格相融会,在歌唱艺术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演化而成为法国、德国、俄国的美声唱法学派。因此,Bel Canto就不仅仅是一种美妙的唱法了,而含有美声(唱法)学派的意义。Bel Canto发展初期的演唱风格力求声音的甜美柔和(Dolce)。当时声乐作品音域不宽,着眼于连贯、柔美的中声区,多表现宁静、典雅、充满情爱的作品。阉人歌手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幼童时期便进行了阉割手术,至成年后,由于生理上的变化,使他们既有类似女声的高音,又有男子的体魄和呼吸量,经过长期的训练,他们掌握了熟练的呼吸技巧,具有宽广的音域和美妙的音色,能非常灵活自如地控制声音的强弱变化,演唱高音、装饰音、快速乐句等高难度技巧性乐曲。阉人歌手们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声誉,并以特殊的生理机能开发出美妙绝伦的歌唱技巧,为Bel Canto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开创了“美声唱法”第一个“黄金时期”。

继格鲁克(C.W.Gluck,1714—1787)的歌剧改革和莫扎特(W.A. Mozart,1756—1791)的古典主义歌剧成就之后,阉人歌手的演出逐渐被淘汰。19世纪歌剧的进一步繁荣开创了Bel Canto的新时期,人们称之为“大歌剧时代”。歌剧舞台上形成了男唱男角、女唱女角的自然生理的演唱形式,女子扮演女主角使女高音声部的演唱技术首先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此后,男高音、男中音、女中音、男低音也相继被歌剧作家用来塑造剧中的主角形象,使男、女各声部的歌唱技术逐步成熟和完善。同时,以德奥浪漫主义作曲家们为代表创作出的大量的艺术歌曲的演唱和传播,推出了以音乐会演唱为职业的歌唱家,形成了具有室内乐特点的艺术歌曲的演唱风格,成为与歌剧演唱风格平分秋色的声乐体裁和演唱形式。

1854年,出生于西班牙的声乐家加尔西(Manuel Garcia,1805—1906)发明了喉镜,喉镜可以观察和研究发声器官的动态,第一次从生理角度解释了歌唱发声原理。之后,一些生理学家和医生进一步对歌唱生理机制进行研究,其成果为歌唱提供了生理科学的依据。

20世纪以来享誉世界的歌唱家层出不穷,如卡鲁京、吉利、帕瓦洛蒂、多明戈、卡拉斯、萨瑟兰、华约林、台巴尔迪等,这些不同国籍的歌唱家继承和发展了Bel Canto的技艺,使演唱曲目更加多样而宽广。除用原文或译成的不同语言演唱古典主义、浪漫主义、民族乐派及近现代的歌剧、艺术歌曲外,一些民族风格较强的歌曲,亦运用它的技法演唱,如脍炙人口的俄罗斯民歌《三套车》、《伏尔加船夫曲》,美国黑人民歌《没有人知道我的痛苦》,爱尔兰民歌《夏天最后一朵玫瑰》等。特别是用汉语演唱欧洲歌剧和中国歌曲的成就,显示了Bel Canto对不同语言体系和音乐风格的适应性。Bel Canto在不同国家的歌唱艺术实践中的运用,表明了不同语言和音乐风格已不会成为运用这种歌唱方法的障碍。

Bel Canto自诞生到现代,历经了约4个世纪的发展和演变,通过无数歌唱家、声乐教育家、音乐家、生理学家、医生和科学家的不懈努力,已对其从生理学、物理学、音响学、嗓音学、语言学、心理学以及歌唱的各种实践活动等方面作出了科学与艺术全方位的研究,总结出了从不同的角度如何控制和支配发声器官和协调身体动作的原理和方法,形成了一种行之有效的、符合人声表现规律的科学体系和人们共同赏识的美学原则,现代世界各国有成就的歌唱家都运用Bel Canto的技法去探索如何演唱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语言和风格的声乐作品,成为歌唱家所追求、探索的理想的歌唱方法。

综上所述,美声唱法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人声生理机制的自然规律,总结出了一整套符合生理条件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方法。

2.根据人的生理特征和发声歌唱时的声音状态区分出不同的声音类型,把歌唱声音的运用分为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和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6个声部。

3.按声部的音域范围扩展音域,应用音域宽广,可达两个八度以上。用声区理论和实践方法来统一高、中、低三个声区的音色。

4.充分发挥发声器官的潜在功能和共鸣腔体的共鸣作用,声音运用的强弱幅度大,强声音量宏大具有穿透力,弱声亦有致远力。

5.既有严格而统一的技术规范,又有较强的语言适应性。无论用何种语言演唱都必须咬字、吐字清楚。

第二节 民族唱法

中华民族的声乐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歌唱始终是表达人们思想情怀的一种方式,成为伴随着民族历史、生产劳动、社会生活、审美意识而发展、演变的声乐艺术。到了近代,戏曲、说唱音乐、民歌和歌舞歌曲等几种表演形式成为我国人民喜爱的传统声乐艺术。

我国声乐文化是随着民族历史、生活方式,审美情趣和传统观念的演变而演变的,戏曲、说唱音乐、民歌和歌舞歌曲在不同的时代都有过各自繁荣兴旺的历史,这些表演形式和发声方法的审美要求都继承了传统的特征发展至近代。众多的戏曲品种又是传统声乐艺术的主体。而活跃于民间的各种戏曲专业社团的演出活动,促进了各种戏曲品种艺术形式和演唱方法的日趋完善。18世纪末,四大徽班进京为乾隆皇帝演出,徽班艺人们利用切磋技艺的机会,相互吸取各剧种唱腔和表演技巧的长处,不断加工改进和创新,创造了逐渐流行全国的京剧,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出实践,涌现出一批享誉世界的表演艺术家,如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周信芳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表演和训练体系,是中华民族传统声乐成就最高的一种表演艺术。

戏剧、说唱音乐、民歌和歌舞歌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各自的代表性剧目和曲目,并体现着各自的演唱方法、风格特征。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和地区的历史面貌、地理条件、生活环境、审美习惯、民族语言和地方语言等方面差异巨大,造成各个民族和地区的戏曲、说唱和歌曲的唱法风格异彩纷呈。从发声用嗓方式来说,有真声系统,即所谓“真嗓”、“大本嗓”,戏曲中称“大本腔”,有假声系统,戏曲上称“小嗓”,还有真假声结合的系统。甚至在同一戏种和演唱形式中几种用嗓方式兼而有之。如京戏,它根据剧中的生、旦、净、丑的不同角色而采用多种用嗓方法,用以刻画人物的不同年龄和性格。女角中的老旦用“大嗓”(真声),青衣花旦用“小嗓”,男角中的黑头用大嗓,老生、小生则大、小嗓结合运用。说唱音乐是一种有说有唱、说唱相间、叙事与代言浑然一体的表演艺术,具有“一人多角”的演唱特色。根据情节和人物角色的需要而采用“真嗓”、“假嗓”或真、假嗓结合、自如转换的方法表现不同人物的性别、年龄和个性。唱时以声传情,说时讲究语气、语势、声调的运用,以语言的魅力感人。民歌亦是用多种用嗓方法展现多样化的风采。一般来说,北方的高亢、嘹亮、豪放,南方的悠扬、婉转、细腻。在有影响的大剧种中,又以表演艺术家的成就而形成表演和唱法风格各有特色的不同流派。可以说,我国传统声乐艺术是一座历史悠久、风格各异、色彩斑斓、流派众多的巨大的文化宝库。

清朝晚期,随着西洋音乐的传入而引进了Bel Canto,当时,被国人称为“西洋唱法”或“欧洲传统唱法”。1927年,作曲家萧友梅(1884—1940)在上海创办了“国立音乐学院”,开始了Bel Canto技法的教学。一些在国内外学有成就的歌唱家如喻宜萱、郎毓秀、周小燕、蔡绍序、斯义桂、张曙、盛家伦等经常举行独唱音乐会,灌制唱片,并把“五四”以来我国作曲家创作的艺术歌曲和改编的民歌纳入演唱会的曲目之中。他们的演唱和教学活动为西洋唱法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欧洲传统唱法的理论与实践在我国真正兴起和发展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新中国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各级专业演出团体,重新组建了中央和地区性的艺术、音乐院校,为音乐的专业化奠定了人才和物质基础。只有音乐专业化后才有条件对歌唱方法进行广泛深入的实践和研究。与此同时,党和政府还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继承与借鉴”等一整套发展文艺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最易于为群众接受的新的声乐作品的创作演出大量涌现,因此,对提高演出水平的迫切需要促成了对歌唱方法刻不容缓的改进和研究。我国根植于民众之中的各种民间歌曲的唱法由于用嗓方式多样、风格各异,歌唱方法自然而原始,没有较为统一的技法规范,因而无法适应多种风格的现代歌曲的演唱。20世纪40年代中期在延安创作演出的歌剧《白毛女》式的唱法,对传统声乐的“推陈出新”虽有一定成功的经验,但还处于实验阶段,要使其适应演唱风格多样的创作歌曲还有待进一步探索。老一辈的受过欧洲传统唱法系统训练的声乐家就担负起了培养歌唱人才的艰巨任务:一方面要提高那些在战争年代为党的文艺工作作出贡献而没有机会系统学习的歌唱演员的技艺水平,另一方面又要负责培养新的一代歌唱演员。如何改进歌唱方法,提高歌唱艺术水平,成了新老声乐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不言而喻,欧洲传统唱法在发声生理机制上有它的科学性和演唱教学方面的系统性,但是也应该看到这种建立在欧洲语言体系和音乐风格基础之上的声乐艺术同我国语言和音乐风格的差异,要把欧洲传统唱法的技法用于演唱范围广泛、风格多样的中国歌曲,还没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必须经历较长的实践和探索过程,而最初几年的实践不可能让每个歌唱者都有理想的效果,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咬字不清”和缺乏民族风味。一些在演唱民歌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歌手,在欲学习欧洲传统唱法的技法以提高演唱水平时也遇到不少困难。50年代中期,我国声乐界展开了一场颇为激烈的“土唱法”(民歌唱法)和“洋唱法”(欧洲传统唱法)的大辩论,甚至波及整个音乐界,涉及声乐创作的民族风格和审美观的研讨。这场争论是欧洲声乐文化和我国传统声乐文化相融会,为发展新的社会主义声乐艺术而产生的矛盾冲突。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促进持“土”、“洋”唱法观点的两方的共同认识:“洋唱法”要民族化才能在我国土地上开花结果,“民族唱法”要在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出新才能适应新的声乐作品。通过争论,声乐界明辨是非,认清了我国声乐艺术发展的道路,提倡两种唱法并存、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发展社会主义声乐艺术而“百花齐放”,为建立我国民族声乐体系而共同努力。

“五四”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经过老一辈声乐家和新一代声乐工作者艰苦卓绝的探索进取,一方面使Bel Canto的技法结合了我国的语言和音乐风格,逐渐完善,培养出一批批令世人注目,在国际声乐大赛中频频获奖的美声唱法歌唱家——他们既能用汉语演唱好中国歌曲,又能用原文演唱不同时代的外国声乐作品;另一方面在继承传统声乐的基础上,借鉴一些为我所用的外来歌唱技法,创造性地发展了更符合中国人审美习惯的民族歌唱方法模式。

近十几年来,在各种声乐比赛活动中,人们称为“美声唱法”的概念,是指运用欧洲传统唱法的基本技法,经声乐家们的实践创造和民族音乐、语言的潜移默化而形成的中国化的“美声唱法”。称之为“民族唱法”的概念,则是在汲取戏曲和民间唱法营养的基础上,经过实践而创造的一种适应现代声乐作品的新的歌唱方法。这就是我国目前存在的、有别于传统声乐表演艺术、为人民大众所赏识、亦为专业声乐家们认可的、能运用于演唱多种风格的中国声乐作品的两种类型的歌唱方法。它是创建民族声乐体系的基础,是构成中国现代唱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通俗唱法

通俗唱法这一名称是由于流行歌曲的演唱而产生的。流行歌曲是流行音乐的声乐表演形式。流行音乐起源于19世纪的欧洲,由于资本主义工业迅猛发展,人口逐渐集中于工商业繁荣的大城市。为适应城市平民阶层文化生活的需要,音乐开始从上层社会流向平民社会,由大歌剧院进入小剧场、游乐场所、舞厅、酒吧。演出形式以小型多样、轻快活泼为宗旨。把古典音乐中的精彩片断或小型作品、乡村民间音乐、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融会演化成一种通俗易懂的、为人们喜爱的音乐或社交性的舞蹈音乐,如华尔兹、波尔卡、狐步舞、探戈、伦巴等,并逐渐形成各种风格和流派,造就出专门的作曲家、歌星和乐队。

19世纪末,流行音乐开始在美国崛起。从最初的布鲁斯、拉格泰姆,到20世纪风靡全美的爵士乐,50年代出现的摇滚乐,60年代风行的摇摆乐,70年代后流行的迪斯科,名目不断更新,花样层出不穷。各种风格并存,流派繁多。这种平民阶层创造的自娱性强的音乐,良莠不齐,反映出美国资本主义复杂的社会生活现象。与爵士乐同时崛起的流行歌曲由于语言的作用更能明确地表现生活的各个方面,而更易为群众所喜爱和传唱。

流行歌曲根据其内容和情绪出现多种多样的唱法风格:有排遣忧愁、烦恼、抒发情怀的柔美抒情型的,也有宣泄苦闷、寻求刺激、激动狂野型的。歌手表情动作夸张,时而欢乐,时而号泣,时而用粗野刺耳的沙哑声音大喊大叫。演唱风格和方法因歌唱者的才能而形成各种流派。流行音乐的普及和发展使美国成为20世纪流行音乐的中心。爵士音乐的传播,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流行音乐带来了影响。

爵士乐于20世纪30年代初随帝国主义的侵略首先涌进我国的工业城市上海,起始于舞厅里为伴舞而演奏的爵士乐队,刺激了中国“流行音乐”的滋生。30年代中国的流行音乐并不像美国流行音乐那样起始于平民阶层,而是在山河破碎的形势下,为迎合买办阶级的口味而演化出的一些“社会歌曲”、“黄色歌曲”,并通过歌厅、舞厅、色情电影的传播在国民党统治区和沦陷区的大、中城市泛滥,在人民颠沛流离的当时,是一种腐败、堕落的象征,成为麻醉人民精神的慢性毒药。而抗日救亡歌曲,和反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在人民大众中广为流传的群众革命歌曲才是鼓舞人民抗日热情、争取解放的思想武器,是我国声乐文化的主体部分。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流行歌曲和通俗唱法首先由港台歌星在大陆的演唱而流入中国,刺激了中国大陆流行歌曲的创作和演唱,很快在大、中城市中蔓延。这种反映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生活的歌曲演唱,在一段时期内,几乎掩盖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强调“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革命群众歌曲的歌声。着眼于现实生活和未来的中国青年一代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这种“通俗”的歌唱。

我国流行歌曲的创作题材多来自现实生活。有揭示人们内心世界、探索人生哲理的;有赞美祖国、家乡和反映“四个现代化”的社会生活的;有抒发友谊和情爱的。这些对文化生活有积极作用、能达到消闲自娱目的的歌曲是流行歌曲的主流。但流行歌曲中也有一些宣扬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和颓废的人生观、恋爱观的作品,这种使人意志消沉、想入非非的歌曲和演唱,是流行歌中的糟粕,是应该摒弃的。

流行歌曲的含义是指有别于艺术歌曲和民间歌曲(富有特色的民歌)的、商业性和娱乐性较强的、并带有“通俗唱法”的演唱风格的歌曲。通俗唱法是建立在说话自然的基础上去抒发情感、发挥声音技巧的一种不自觉的歌唱方法。它不受统一的技术规范所约束,也不刻意追求发声共鸣技巧,但讲究情感真实、语言亲切和吐字清楚。它凭借歌唱者本能的感觉表达来自于生活的喜、怒、哀、乐,并形成人们共识的演唱韵味和风格。同时,借助于电声话筒的帮助,它易于模仿和学唱,可随意而自娱地表演,因而成为一种大家都能唱的、普及面宽的唱法。

通俗唱法的演唱,在模仿港台歌星的唱法风格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通俗歌手,随着电台、电视台、录音带和其他媒介的传播,在影视音乐和各级各类的声乐比赛中都有一定席位,经过短短的十几年,我们已拥有一批通俗歌星、乐队和作曲家。一些受过专业训练的歌星的演唱,提高了通俗唱法的艺术品位。有的作曲家采用民歌音调和地方风格创作的流行歌曲,经歌星们的加工演唱,在流行歌领域迅速地刮起了“西北风”、“东北风”。这种创造中国流行歌曲和唱法风格的动向,无疑是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肯定的。20世纪90年代至今,又涌现出大批深受观众喜爱的通俗歌手,像韦唯、那英、田震等,她们的演唱方法虽然是通俗唱法,但她们也借鉴了美声的发声原理和方法,运用气息和共鸣相结合的方式演唱。就目前来看,通俗唱法还没有形成体系和有成就的派别,但已从说话自然的歌唱阶段推进到讲究发声技术的超自然的歌唱阶段。

唱法是表达歌曲内容和情感的工具。对这种特别受到青年人青睐的通俗唱法,应该加以引导和提高,使其朝着健康的道路发展。一些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声乐工作者热心于通俗唱法的技法、风格的研究,必将培养出演唱水平更高的歌星和声乐工作者。

我们以美声的唱法形态作参照,把通俗唱法的特点简单归纳如下:

1.气息运用原理几乎和美声一样,但不需要像美声那样强的阻抗,更接近于生活中的自然呼吸。

2.声音自然,无需多大修饰,歌唱音域一般在自然声区内流动。超自然声区的演唱是发展趋势。

3.表情达意直接、真实,语言亲切,吐字清晰。

4.不需要有意识地训练扩展共鸣器官的空间,只需要共鸣器官通畅无阻塞。因此,美声不借助电声话筒,而通俗歌手必须使用话筒。

5.舞台表演随意大方,歌唱者手持话筒可在舞台上任意走动,不受约束地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