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附录(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最新修正本)
- 本书编写组
- 4596字
- 2016-01-20 10:54:16
二十七、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中进行,或者采取其他组织形式进行。”
“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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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中进行,或者采取其他组织形式进行。”
“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