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危机管理(7)

三、并购不成,就搞个人人身攻击,欲将我置之死地而后快

1.贵集团欲收购我们与贵集团非合资企业的51%股份,说实话这些公司均是以我公司员工集资为主建立的,实际上亦是为了稳定队伍、增加员工收入而建的,这些公司的成立亦是贵集团董事清清楚楚知道的,而且产品本身都是通过合资公司销售公司销售的,而他们开始要求以净资产的价格收购这些公司51%的股份,然后给我6000万美元补贴的方法来收购,你们想想员工能同意吗?他们通过辛勤的劳动将这些公司发展起来了,承担了风险,付出了心血,而你们却平白无故地要以净资产去收购他们的股份,这不是与抢劫一样?而且本人为了这点私利去损害员工利益,这种事本人会干吗?说严重一点,他们是在贿赂我,要我去侵害小股东的利益,而达到他们廉价收购的目的。即使后面以40亿元收购价收购,亦是低于投资额的,员工亦是不会干的,公司的股权已是他们的命根子。而收购不成即采取利用媒体,不惜造谣对我及我的家人进行恶毒攻击,到政府处告黑状,企图将我置于死地,还有什么加拿大护照、离岸公司等等,请拿出证据来!他们无非是想给人造成宗庆后嘴巴上在保护民族品牌,实际上他连中国人都不是了,在维护加拿大、美国的利益的假象而已。而且我的妻子在你们未投资娃哈哈之前就是娃哈哈的员工,为娃哈哈辛勤了一辈子,现在退休了,为了公司的奶粉供应紧张问题还在不计报酬地去黑龙江等地奔波,她又惹你什么了?我女儿大学毕业在公司打工又惹你什么了?难道我廉价卖给你们了,连我女儿生存工作的权利都没有了?我和娃哈哈与你们的矛盾,与她们又有何相干?你们的两位董事有理就与我来说,甚至法庭上见,何必伤害我的妻女,破坏我的家庭生活。我深深地感到与这种人相处是很危险的,因此考虑再三是不能再与你们相处下去了,否则脑袋掉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掉的。而且把矛头对准我的妻女,是否想以绑票的手段来敲诈我、制服我?堂堂一个世界著名的法国大公司,难道真的到了这一境界了吗?

2.言而无信,手段不地道

并购遭拒绝,你们的二位总裁与主席又多次通过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向我国政府施压,而且将此事提高到中法两国关系的高度上来,将企业之间的并购与反并购的问题加以政治化,难道说让你低价并购了中法关系就好了,不让你并购中法关系就不好了?施压不成又花巨资委托公关公司利用媒体,恶毒攻击本人,甚至还重金雇用英国尚未在中国注册的保安公司及邦信阳公司派人对本人及娃哈哈公司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拍照摄像,被警方查获三次。这已严重地侵犯了本人的人权、隐私权,本人保留司法诉讼的权利。还通过猎头公司以高于原有收入的三倍、欧洲培训、全球度假的承诺挖我们销售、管理精英,向员工与经销商发函唆使他们背叛娃哈哈,我真不理解作为合资公司控股的大股东对合资公司另一股东做这样的事,到底为什么?娃哈哈与你的合资企业每月都有详细报表报给你,每年你们指定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资企业进行二次审计,都有详尽报告给你,如果再想了解什么,你就问好了,何必采取这种手段来对付自己的合作伙伴?在整个纠纷谈判过程中,上午还要求政府协调,双方不打口水战,不向媒体发表言论,下午就到上海举办新闻发布会,发表不实言论,为此我们被迫发表了三点声明后,你们又找政府协调要我们不发表任何主张,我们承诺了政府之后就此闭口,没有说过话,而且亦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还引起了媒体的不满。而你们却不断地发布各种各样的攻击性言论,同时一会儿说我们非合资企业非法将产品通过合资的销售公司出售产品,一会儿又要求我们非合资公司的产品低价通过合资公司销售,还说什么付给了我高额的报酬,我管了与你合资的39家公司,仅从一家公司中拿工资,开始仅拿到了每月100多欧元的工资,你们认为我这个工资合理吗?最后还是员工看不下去了,提出来给我加工资,现在才拿到不到3000欧元的工资。就算你们所承诺的每年利润的1%奖金(还制定了很多指标,如达不到还得扣减或取消)及每年10万左右欧元的工资补贴都能拿到手的话,我想我亦可能属于世界上最廉价的董事长兼CEO了,而他们还将此作为我的罪状向政府告状,天理何在!

四、11年2个月的反思

本人最近对11年2个月与他们合作的过程进行了反思,我一直坦坦荡荡,总是以和为贵,以情服人。这亦可能是与我们的民族特性有关,一是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讲情理的民族,像商标问题,当初由于我们坚持要打娃哈哈牌子,因此他们提出来要将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我们认为亦是符合情理的,当转让不成,他们要求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要求“前提必须是双方原来在合同中有关商标的协议和规定不可改变,而对合同的修订原则上必须为各方对商标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不能有所改变”,实质上就是要我们签订一个变相的转让合同,但当时碍于情理,我们还违心地与他们签了两份有违中国法律的阴阳合同。因为当初已答应转让,而现在转让不成要满足以前的承诺。二是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宽容的民族、与人为善的民族,因此总是把好东西先给人家,自己吃点亏亦要让人家满意。与达能合作的11年2个月,由于过度宽容、与人为善,反而被他们认为软弱可欺,得寸进尺,造成了目前被贵方董事任意欺凌的后果。

五、达能,斯德哥尔摩见

去年他们一提法律诉讼要到斯德哥尔摩提出仲裁,本人就感到头皮发麻,因为既不懂语言又不懂西方文化,又怕被人歧视,说不清、道不明。现在想明白了:一是我们认识到,诉讼与仲裁是一种文明的处理矛盾与纠纷的办法,我们要学会诉讼,敢于诉讼。二是温州正泰集团在法国与法国人打官司亦打赢了,说明世界上正义与公正还是主流。三是现在我们中国亦有了说得清、道得明的人才了,他们会帮我们去说清道明的。四是我们并没有违约、违法,首先违法的是你达能,而且达能中国区的管理层一直漠视中国的法规,因此在整个合资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违法的事实,因此达能还不一定会赢,我们亦不一定会输。在此我亦不想与你们细述,因为我们要遵守仲裁要求保密的仲裁规则。五是斯德哥尔摩是一个公正的仲裁机构,不会因为与你的肤色相同而偏袒你,必定会作出公正的裁决。因此本人从今以后不与你说了,亦不与你干了,亦不与你玩了,要养精蓄锐到斯德哥尔摩与你去讲理了,中国伟人毛泽东的一句诗词“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可以真实地反映我目前的心情。

六、今天本人告别达能,希望明天达能不要告别中国

达能在中国的名声因娃哈哈而起,娃哈哈亦曾是达能投资的楷模,达能与董事长先生您本人亦曾对娃哈哈与本人赞赏有加,而目前娃哈哈又是贵方委派的菫事眼中的敌人,而且在媒体上将娃哈哈与本人恶意丑化,已引起了娃哈哈员工与经销商极大的愤怒,同时亦引起中国人的义愤。本人自认为还是比较大度的,而且如果贵方董事仅仅与娃哈哈及本人合作不好,可能与本人有关,而你们在中国的其他合作伙伴不是被搞掉了,就是被搞得怨声载道,我想你们该考虑一下到底是为什么,是否该改变一下你们的思维,改变一下你们的工作方法,是否该尊重一下中国人,尊重一下自己的合作伙伴,否则我看达能告别中国之日为期亦不远了。

由于以上原因,本人无法再担任与达能合资公司的董事长的职务了,实际上本人服务期至2005年就已结束了,现在已是超期服务了。这两年还在干无非是珍惜这一事业,珍惜跟随我20年的员工队伍、经销商队伍而已。中国人有句古话:“惹不起还躲得起”,有本事赚钱什么事情不好干,何必再辛辛苦苦找烦恼。实际上我在5月9日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合资公司董事长职务,后来他们找政府协调要求我继续担任,但现在你们一方面诽谤我,欲将我置之死地而后快,而另一方面还要我干,还要我给你们制定2007年的发展计划,我看换了你们亦是不会干的。目前我方已委派了新的董事,并已通知了贵方亚太区总裁,希望他们能与我们新委派的董事有更好的合作。

此致

敬礼!

宗庆后敬上

2007年6月7日

1987年7月,42岁的宗庆后申请登记了一家国有校办企业——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总资产20万元,自己并非实际出资人。第二年为别人加工口服液,第三年成立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并靠娃哈哈广告一炮打响。目前娃哈哈公司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

1996年,急需资金周转的娃哈哈公司与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法国乳品与饼干业巨头达能集团等外方合资成立5家合资公司,共同生产和销售娃哈哈系列儿童食品饮料。其中娃哈哈持股49%,达能持股51%,并坚持合资不合品牌,由中方全权经营管理。1999年开始,娃哈哈建立了一批非合资公司,继续用“娃哈哈”的品牌进行经营活动。

2006年,达能认为非合资企业使用“娃哈哈”品牌违法,其经营活动对合资公司形成市场竞争。并要求用4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并购娃哈哈集团下属的总资产达56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被娃哈哈拒绝。“达娃之战”浮出水面,双方展开了各个层面的公关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