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手术很成功,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就出院回家静养。在医院,病痛折磨得父亲心神憔悴,但他的脸仍然显得冷淡,显得刚强,病魔没有打倒他,生活没有打败他。但是,在医院的一个月,却累坏了母亲,她心力透支,身体几乎跨掉。幸亏在最后几天里,马老伯发现了我母亲心神憔悴,照顾父亲已力不从心,提醒了我,我承担起了母亲的全部护理工作,让她能歇息几日。
那年,自从我离开学校,就再也没有回去,连大二上学期的期末考试也没有参加。在家里,我帮母亲干活,照顾父亲。邻居的小梅,在家没事,常找我聊天,问我在学校的情况。那个期间,心中有种莫名其妙的苦楚,使我一直闷闷不乐。临近过年时,兄弟从市里打工回来,挣了一千多块钱的工资。像往年一样,每天晚上,小梅到我家找我们打牌,我总是推脱不玩。只剩下她和我的母亲、兄弟三人斗地主。
那天晚上,父亲因白天练习走路,累得乏了,早早就睡了;母亲、兄弟和小梅在屋内打牌,而我独自一人坐在院中的一块条石上,苦苦地望着星空。夜色寂寂地,无声地拢着大地,也帮我掩藏心事。偶尔宁神,会听见“张七、张九、张一”,“对儿四、对儿八、对儿Q”,“三带一,四带二”:我会因感到农村的平庸而更加苦恼。
小梅:“婶婶,正强哥是怎么了,天天闷闷不乐?年年他可爱打牌了,今年一次也不玩。”
正刚:“他是吃饱撑着了,好好地四个人打牌,他偏不来玩,真个气人!”
母亲:“没什么。他借了人家一万块钱,可怎么还人家啊。他发愁啊!”母亲顿了顿,“唉,不但他发愁,连我都发愁。”
小梅:“恩,也是。”
正刚:“那有啥愁的,过年俺俩一起去打工,一年挣他一万多,怕啥?”
母亲:“傻孩子,你哥不像你。他有志向,爱上学。娘也支持他,希望他能读出个名堂来。娘打算过年让他还去上学。”
小梅:“听说正强哥学习可好了,还是让他去上吧。婶婶,您还得好好开导他,让他用功,别有心理压力。”
母亲:“小梅啊,你可真懂事。”
他们打牌到九点半左右,小梅跟我说了再见,就回家了,弟弟也去睡了。母亲从屋中拿了件大衣,关上门,走过来给我披上:“儿啊,你不用担心,明年开学,你还去念吧。我和你爸早就商量好了。”
“恩”
“你也不用担心欠别人的钱,咱们慢慢还。”
“我知道。”
“那你还有什么不开心的?”
“我……”我不知如何开口。
“借钱给你的姑娘对你咋样?”母亲想了想问,“我一直没敢问你。”
“我们从不认识,才见过两次面。人家可看不起我,借钱给我,全是可怜人。”
“是么?那个姑娘一定不错吧?”
“长得很好看,说话也很好,我……我现在常常想她。”跟母亲透露心事,真是别样的感觉。
“那你们是怎样相识的?”母亲问。
于是,我就把和文秀的两次见面详细地说给她听。母亲听了之后,很久都默不作声。
我说:“别人都叫我‘乡巴佬’”,说我是‘活宝’,可我在咱们村里都这个样子啊,村里人也没说什么。”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儿啊,你是农民的孩子,继承了农民的性格;你虽说在城里上了一年学,一点也没有变,一点也不像城里人儿。”
“妈,我真不服气。可是,我穿这一身,女生见了都会笑我的。咳,我真没脸再去念书了。”
母亲抚着我的头:“儿啊,我明白了,去睡吧,天儿不早了。”
第二天,母亲上县城买了好几块新布,做起了新衣服,母亲说有我的新衣两身,父亲一个褂子,兄弟一身。母亲做的衣服朴素,大方,上面还有她精心设计的花边。过了年就做好了,我穿在身上,感到很是高兴,知道母亲特意给我做的。
“妈,我一定好好读书。”我向母亲保证。
“儿啊,娘做的衣服虽说新,但仍是做的,要不是你爸的腿还要花很多钱,我就给你买几身了。”母亲仔细打量穿着新衣服的我,开心地说。
去学的那天,母亲把我的新衣包好,对我说:“儿啊,你也大了,不要只知道死学。勤奋、刻苦、坚持学习文化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城里人思想方法,学会和城里人来往,提高自己的思想,增加自己的内涵,培养自己的修养:姑娘们会喜欢你的。娘相信你,你也要相信你自己。”听了母亲的话,我脸上不禁发烧,但仔细一想,这话确实说中了我的心事,而且给我指明了方向。我点了点头,跟母亲道了别,就离开了家。
到了学校,同班同学都很关心,围着我问个不停,为我伤心叹息。我抽时间把包还给了何文秀。以后就正常上课,准备补考。
春天来了,草木都开始发芽,呈现出万物复苏的景象。而我的心,也从绝望死寂中慢慢挣脱出来,像一个新生的芽枝,想着从未想过的心事。我试着改变自己,但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简单,不知道怎样像城里人说话,做事,就连穿新衣服出寝室就费了我好大的勇气;另一方面,城里学生办事处处都花钱,吃饭,买零食,看电影,上网,可是我却没有钱。
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围着校园转,食堂、体育馆、图书馆、教学区、寝室楼,每一个地方,都能留下我的脚印。但转来转去,总围绕着一个地方:3号女寝室楼。我常常站在那楼后,望着208寝室的窗帘,感觉她是那么神圣,那样遥不可及,我的思想和她的思想有永不可逾越的鸿沟。娘让我和城里人交往,但我只想和她一人交往。可是我知道,站在她面前,自己没有任何资本,甚至没有勇气,连头都抬不起。
每天早上,我还去跑操,拼命地跑,让窒息的感觉,一次次袭遍我的全身。
一个月左右,我形成了新的习惯,和以前略有差别:每天早6:00起床;6:20下楼,到女寝3号楼后站10多分钟,然后去跑步,以后再干其他事。
每天早上的那10多分钟,望着她寝室的窗帘,就像******朝拜麦加,就像基督徒敬拜上帝。我的心沉侵在一种超然的状态,没有思想,没有感觉,就像站在她的面前,听她不停地说话,听她地吩咐,遵从她的意志。不管是身旁盛开的鲜花,抑或是挺拔的青松,不管是天上的白云,或是蒙蒙的细雨,都吸引不了我。总之,我站在那里,就如罗密欧渴望楼上的朱丽叶。有时,偶尔看见她的身影,我会因此兴奋好久;如果下了大雨,不能按时去那里,那一天我就会魂不守舍,也无法正常安心上课。
有一天早上,208的窗帘拉开了,窗户也打了开来,只见一位陌生女生,显得那么张扬,冲着我喊:“‘活宝’,你在望哪个寝室?”
我一听,正是她们寝室的老二,但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我脸上热辣辣得,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我在望你们寝。”
“不错吧,大姐,我一猜一个准儿,有一个大帅哥,天天望着咱们的窗户,盯着咱们三妹,就像盯着啊——啊——”她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拖着头发拉了回去。接着传来:“三妹饶命,饶命,啊——”
一个痛苦而严厉的声音传来:“我帮他,是简单的朋友而已,你们为什么流传谣言?我警告你,你要再胡扯,咱们就再不是姐妹。”
我在楼下听得真真切切,伤心使我低下了头,然后就悄然离开了。
于是,那一天,校园里就传开了新闻。
第二天早上,我按时起床,想着昨天早上发生的一切,想着她说的话,心中好是内疚;下决心不再去那个地方,心中又受不了;又一想,我去那个地方仰望,不过是出自对她的崇拜,敬仰,还有感谢,不像流传的那样;但内心深处,却是对她有点喜欢,还有害怕。
我心中乱乱的,拿不定注意,感觉很痛苦,但脚步还是随着惯性向那个方向挪去。可是到了楼下,还没有转到楼后,就听见,那个声音在叫我:“王正强。”
我回头,正是何文秀,心中不禁一症,随即便慌了起来,眼却偷偷打量她。只见她上身穿红色短衣,下身穿蓝色运动服,头发剪短了些,梳着三七分,在朦胧的晨色中,更显妩媚。她像往常一样,笑了笑:“你换新衣服了?”
“恩”
“还是挺逗。你每天起这么早干什么啊?”她仍然笑着,笑得我不知所措。
“跑步去,以便锻炼身体。另一方面,想望一望你的身影。”我如实说,心中怦怦直跳。
她苦笑了一下:“你知道么?你整治我快一学期了,你天天在那看,别人都乱传流言了,你让我……唉,以后每天我下来跟你一起跑步,你别在那里望了。”
我感到很是内疚:“对不起。我很敬仰你,佩服你……你就是我的偶像,别……别的什么也没有。”
她讽刺地一笑:“别人可说你追我很有耐力。”她顿了顿,“我可宁愿去死,也不想再听这种流言。恩,我们可以成为朋友,跑步的朋友。”
我脸上发热,心中一伤一喜:“好,每天我在这等你。”
“恩,下雨天我可不来;我晚上出去上网时,也不能和你一起跑步。”
“你不来,我还在那望。”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
她收敛了笑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走吧,今天就和你一起跑步。”
我看了她的眼色,转身想跑,听到了她的话,才慢慢走向操场。
大二下学期最后一个多月,我们每天早上都一起跑步。她比我起得还早,我还没有走到她们楼下,她就叫住了我。去操场的路上,或跑过歇息的时候,我们会聊天,内容或关于校园发生的活动,或是新闻,报纸,名人歌手,或是体育赛事,小说人物,甚至还有电脑游戏,美国电影大片。我像只呆头鸟,听她滔滔不绝地高谈阔论,却插不进一句话。她有时感觉无聊,生了气,会含着讽刺盯着我笑。那种无视的,毫不把人放在眼里的笑,让我心中好是难受,佩服她博问多识之余,内心深处还略略的恨她。即使如此,我还是喜欢听她说话:她说话幽默,庄偕皆出,时而娓娓叙来,时而大加评语;她表情变化无常,喜怒哀乐,皆在一笑之间,让我时时捉摸不透。有时跑步过后,她会累得娇喘吁吁,抱怨我跑得太快,说以后再也不和我一起跑步了;但是第二天,我会发现她仍在等我。
每天早上,有她在我身边,我都心情舒畅。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她的美都能融入其中:在古木旁,她显得袅娜多姿;在花坛前,她显得妩媚娇艳;晨光中,她显得光彩照人,宛若仙子;晨昏中,她显得身形灵动,恰如精灵。我时时留意,学习她说话的技巧;处处思考,模仿她为人处事的态度。
随着知识的丰富,眼界的开阔,我发现自己的感觉变得丰富,以前从没有发现的景致慢慢在我眼前展现生机,以前从未在意过的事物在我心中激起浪花:寂静中,小草无声无息,却日渐生长;古木林立,挺直腰身;长藤纤纤,盘曲而上;天空中的朝霞,极尽变化如张张锦绣;晨光抚摩大地,播撒永恒的爱意;小鸟时时飞来,不停地叫着,歌唱美好的时光;同学们在操场上,做各种体育活动,是那么有激情,那么有活力。我以前没有注意过这一切,是因为我注意的只是自己的跑步,思索的只是自己的心事。是她站在每一个角落,点活了那里的生命,让我感到每一事,每一物的极致。
再停几天就要期末考试了,我一切都准备停当,有时复习累了,会去校园散步,想着早晨和文秀在一起的时光,心中不禁会暗暗欢喜。那天是星期五,我坐在图书馆前的草地上发呆,看见两个女生走来,其中之一正是何文秀。眼见她们进了图书馆,我再也坐不住,只想马上跑到她的身边。于是我匆匆跑回寝室,拿了两本书,跑向图书馆。在图书馆自习室,我爬在每一个房间的窗口向里张望,看看是否有那我熟悉的身影。终于,我找到了,听见她们正在谈论我。
“别再提正强那小子了,大姐。我都烦死他了。二姐的嘴真叫我受不了。你怎么也跟她学会了,真烦死人了。”文秀说,显得甚是苦恼。我轻轻的趴到窗口,向里面探望,只见她略略皱着眉头,轻轻的说着,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玻璃兔子;旁边一个女生,认真的听着,双手捧着一本书。
“那你不是天天早上跟他跑步么?”另一个声音说。
“我们是朋友,简单的朋友,跑步的朋友。”顿了顿,“你知道么,和他在一起,简直气疯你,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会说,呆头呆脑的,简直一个大傻瓜。有时死死盯着人家不放,真让人受不了。”
“那他不是很老实么?很诚实,甚至执着。”
“老实有什么用,一点不讨人喜欢,我不像电视里的黄蓉,喜欢傻郭靖。如果你喜欢他,我可以把他介绍给你。”
“我,我也不太喜欢他。恩,你的对象标准是什么?”
“恩,真诚,执着固是一方面,还要有修养,读很多小说,外国名著。要有英国的绅士态度,法国的浪漫情怀,古希腊的勇气与魄力。还要对我一心一意,长相也得看得过去。”
“这人往哪找啊!简直不是完人,圣人了么?呵呵,我看,你这辈子是嫁不出去了。”
“我不管,还有很多条件呢,不过不告诉你了。说说正强那个小子,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但不知为什么你们俩天天把他放在嘴边。”
“那你天天和他在一起,弄得他神魂颠倒,到将来你怎么推掉他?”
“我也不知道。我一点都看不起他,甚至有时候厌恶他,如果他神魂颠倒,那也是他自作多情,和我无关。我可不希欢没读一本外国小说的大木瓜。”
“那你不会教他读么?”
“恩?正强那小子给你啥好处了,你处处替他说好话?”
“唉,你理解错了,我不象老二,瞎搀和。我只是想深层了解了解咱们寝的大才女罢了。”
“什么才不才的,咱们寝我的成绩最差。”
“咳,你是学文科的料,偏偏来学理科。”
“可正强那小子学理科还挺在行。可让他读名著小说,能读出个啥名堂。一辈子不嫁,去当尼姑,也不会喜欢他。”
我听得浑身是凉气,虽说是春天早过,却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天仿佛一下子暗了下来。我转身要走。
“那你以后还去和他一起跑步不?”
“跑,为什么不跑?还可以锻炼身体,这也是交他这个朋友的一个好处吧!”
我走了,伤心地走了。朋友,我知道了,我们仅是跑步的朋友!
我走出图书馆,安慰着自己,不错了,她已经把我当朋友了;不错了,我每天可以见到她;不错了,我可以每天从她那里学来很多东西。我知道,自己是喜欢她的;可是,我恨她,深深地恨她,因为她一点也瞧不起我,那种蔑视,简直可以把我蒸干。
绅士,浪漫,勇气,我具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我拥有的只有平庸,呆木,甚至是愚蠢。我想起临来学时母亲的话,想着这一个学期自己似乎没有什么提高,不禁自问,我该怎么做,我该怎么做?
读小说,也许我该读一些小说,虽然那东西无聊得很,以前我从来不看。我应该尽量按照她所说的,来培养自己的优良品质,虽说不能满足她的条件,但作为她的朋友,也应该让她看得起。对,我还可以看一些诗歌,散文,那里有优秀的思想;对,我应该相信自己有能力,有能力改变自己!让她看不起,真是太难受了,我要该变自己,改变自己,让她的推断错误,让她因蔑视我而后悔。
我疯疯地返回寝室,拿起从图书馆借的复习资料和图书证,匆匆地返回图书馆,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