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银川历史纪实(1949.9~1978.12)
- 中共银川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著
- 7839字
- 2020-08-26 16:31:52
银川市解放初期党组织建设
1949年10月10日,中共银川市委成立。从此,银川市委担负起领导全市人民建设新生活的重任。
面临的形势
解放后,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任务由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变为贯彻实施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管理国家,改造社会,建设新生活。在新的形势下,要完成新的任务,刚刚成立的银川市委面临着重重困难和考验:在军事上,国民党政权虽然被摧毁,但潜伏了大批特务,他们与匪徒和各种反革命势力相互勾结,蠢蠢欲动,企图推翻新生的人民政权。在经济上,一方面,由于国民党政府的长期统治,不断搜刮民财,百姓的生活十分窘迫;另一方面,战争和灾荒,使本来就十分落后的银川经济更是雪上加霜,一些手工作坊濒临倒闭或破产。在商业方面,物资奇缺,物价飞涨,通货膨胀,市场混乱。当时,遏制通货膨胀,恢复生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成为市委和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复杂形势和种种困难,市委迎难而上,接受挑战,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发展新党员
银川是新解放区,党的组织极其薄弱。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解放银川时,只发现了一位中共地下党员。市委成立后,市、区两级机关共有党员82人。他们主要是从革命老区(三边地区)接管的干部和解放宁夏时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留下来的干部。因此,建党工作是市委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1949年11月20日,宁夏省委发出《关于建党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市县在肃清匪特、民主建政、征粮及冬季生产各项运动中,对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加强教育,发展为党员。市委根据省委部署,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提出要采取积极而审慎的态度发展党员,贯彻省委关于“有准备地公开党,有计划、有步骤地主要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的方针。会议还决定先在市和区两级机关和市民中建立党的组织。12月初,市委召开各区委书记及区委委员联席会议,研究在全市发展新党员、扩大党组织的工作计划。提出新党员发展的主要对象是城市贫民、手工业者、工人等“苦力者”和公司的下级职员、青年学生中的积极分子,以及留用人员中的思想进步、工作热情、历史清白者。发展新党员的方法是,配合当时的中心工作,在发动群众与组织群众的基础上,发现、培养积极分子,发展为新党员。计划第一期建党的时间从1949年12月初至1950年3月底,分前后两个阶段进行,前阶段为两个月,发展新党员32名,后阶段两个月,发展新党员47名,两个阶段共发展党员79名,并于3月底建立起三分之二的乡党支部。
银川刚解放不久,党组织在群众中没有公开,多数群众对党组织认识不足。当时,发展新党员有一定的困难。开始阶段,党组织有意培养的积极分子,找本人谈话时都被拒绝。后经了解,他们的主要顾虑:一是家庭生活困难,怕加入党组织要脱离生产参加工作,甚至要调到外县去工作;二是担心党的纪律太严,约束太紧;三是怕交党费。针对这种情况,市委组织部于1950年1月22日召开区委书记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当时,认为比较有效的工作方法是与积极分子交朋友。由老党员主动与其建立关系,经过多次谈话,反复向发展对象进行党的性质、任务、纲领等方面的教育,并讲明党费是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自觉交纳,能交多少就交多少,不做硬性规定。在动员和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下,到后一个阶段发展党员就顺利多了。
经过4个月的建党工作,全市共发展新党员54名,达到原计划的68%,加上老党员共计136名;共建立10个党支部,24个党小组。这10个党支部的分布是:市民(乡)党支部3个,市、区两级机关党支部7个。机关支部有:市委机关支部1个,公安局支部1个,市政府、法院、税务局联合支部1个,4个区各建支部1个。1950年5月,宁夏省委决定将银川电厂、机器厂、宁夏师范、宁夏中学和明正女中等单位的党务工作,归属银川市委领导。于是,又增加了学校党支部1个,增加党员3名,全市党员共计139名。
4个月的建党期满后,建党工作并未停止,继续进行。市委强调,要注意在工人中发展党员。截至1950年底,全市党员发展到173人,其中老党员80人(地下党员1人),发展的新党员93人。党员的分布:市民党员30人,工厂、学校党员24人,其余均在市、区两级机关。党支部发展到15个:工厂支部1个,市民支部3个,学校支部1个,机关支部10个。行政系统成立党组3个(市府党组、工青妇党组、公安法院税务局党组)。党的支部和党员数量,均超过1949年底的一倍以上。
公开党的组织
解放之初,银川社会秩序混乱,党组织仍然保持着战争年代的地下状态。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敌伪政权被摧毁及清匪肃特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秩序逐步安定,党的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相继建立。1950年3月以后,党组织在群众中开始处于半公开状态。1950年9月,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宁夏省委的通知精神,决定向社会公开党的组织。8月21日,市委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大会,市委书记马俊杰在会上作《中共银川市委关于公开党的计划》的报告。《报告》指出:8月21日至9月5日,为党内外公开酝酿阶段,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宣传公开党组织的意义和要求,消除个别党员的各种顾虑。同时,各支部也要制定出公开党组织的具体计划,再由支部召集群众大会,征求意见;9月6日至21日,各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和党小组会议,邀请党外群众参加,宣布党的支部、支部书记及全体党员名单。同时,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宣布正式公开党的组织。9月21日至30日,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讨论党员和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以保证党组织公开以后,党的工作继续顺利进行。
经过上述工作步骤,全市党组织于同年10月正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并建立了各级党的组织会议制度。如市委每周三召开例会,研究和讨论各基层支部的工作。为了便于全面掌握工作情况,规定各单位每月给市委作一次书面工作报告。从此,银川市党组织以崭新的面貌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恢复和建设。
整风整党运动
市委成立后,在领导全市人民进行民主建政、剿匪肃特、巩固社会治安、恢复和发展文化教育、生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受到全市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但是,由于过去长期秘密环境的限制和解放后发展党员时审查不够严格以及环境与地位的变化,致使在党内产生了思想不纯与组织不纯的严重现象。党员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贪污受贿、随便打骂群众侵犯人权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发现党员干部随便打人的6人,携带公款逃跑的1人,有贪污受贿现象的8人,还有参加赌博的、包庇贩毒的、将接收的白洋随便留用的等等。来自老区的党员干部,有些文化水平低,对城市工作生疏,情况复杂,产生畏难情绪,有的想回老区工作,有的甚至请假不归;少数人经不住城市物质生活的诱惑,产生腐化享乐思想和行为;还有的人摆老资格,不注重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工作方法简单,强迫命令成风;有的则忙于要求离婚、结婚;有的家庭困难得不到解决,就不安心工作,埋怨组织……凡此种种,严重地影响了党的工作和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这就迫切要求在已建立起来的党的基层组织中进行整顿,以达到纯洁、巩固和健全党的组织的目的。
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从1950年开始,在全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整党整干工作的指示》《关于全党全军进行大规模整风运动的指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整顿全党作风。这次整风的内容是提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以及贪污浪费、包办代替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改善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重点是整顿各级领导机关干部的作风。方法是以学习文件、检查总结工作为主,不着重于个人琐碎问题的反省检查,但也不反对有益于总结工作的个人反省。步骤是由上而下地检查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风运动中城市以财经、工运、公安干部为重点,农村以土地改革或减租减息的干部为重点,以党内干部为重点,以县级以上干部为重点,以组织检查总结为重点。
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于1950年8月10日至10月底进行了为期80天的整风运动。8月10日至25日为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全市各单位分别进行深入动员,消除党员干部的思想顾虑,认真学习文件,结合讨论,揭露问题。学习的主要文件有《斯大林与毛泽东论自我批评》、刘少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和《关于党的群众路线问题》,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还有中央西北局书记习仲勋的《反对官僚主义与命令主义》等。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马俊杰为主任,市长孙璞为副主任,王复周、牛祥等为委员,共9人组成的学习委员会。各单位也成立5~7人的学习委员会,吸收党外积极分子参加并建立了汇报制度。市委要求各学习委员会每10天向市委汇报一次学习进展和党员思想状况。市委学习委员会每阶段向宁夏省学习委员会作一次书面汇报。运动期间,每天学习讨论3个小时(早2晚1)。8月26日至9月15日为第二阶段,是暴露问题阶段。这个阶段各单位开展热烈讨论、自由争辩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委针对暴露出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贪污浪费、脱离群众等问题,召开历时7天的市、区两级党员干部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9月16日至9月底为第三阶段。全市各单位以中共中央《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为指导,深入讨论关于改进机关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整风总结。
这场整风运动,全市共有364人参加,(其中党员76人,团员37人),暴露出的问题共406个。整风运动后期,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了一批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的干部和党员,其中28人被开除党籍或逮捕法办。
在整风运动的基础上,市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于1951年下半年至1953年底提出要用1年多的时间,对全市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重点解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等问题。整党运动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思想教育。进行反复的思想动员,打消党员的各种顾虑,统一认识。在教育中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充分利用支部的内在力量,在教育提高的基础上,针对党员标准八项条件,检查每个党员的工作、思想、作风、观点、立场等问题。第二步,登记、审查和整理。首先向党员讲清登记、审查的目的和意义,要求老老实实向党交代清楚一切问题,根据暴露出问题的性质、本人的一贯表现、对错误的认识及检讨程度与改正错误的决心分别对待,并作出适当的结论和处理。第三步,改选支部和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巩固整党成果。各部门都结合实际,进行了制度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请示汇报制度、机关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监察制度以及工作、学习制度等,改变“党不管党”的现象。
1951年9月14日,市委抽调各区组织委员及机关、工厂党支部书记14人,举办训练班19天,进行培训,派至各单位开展工作。市委又召开市、区两级干部会议,讨论银川市整党工作计划,对全市整党工作进行部署。之后,全市各基层单位以支部为单位,在组织学习和对照党员八项标准进行教育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全市第一批参加整党的党员有112人(五、六两区机关农村工厂学校及市法院、宁夏师范以及城市的街道党员未参加)。经过整党,够党员标准八项条件的党员108人,不够党员条件的党员4人。这次整党,不但提高了现有党员的政治觉悟,而且纯洁了党的组织。如在整党中发现有些党员认识模糊,不了解党的性质,不了解入党为了什么。有些党员对党组织不够忠诚,隐瞒历史、家庭成份。在整党中发现隐瞒家庭成份者4人,隐瞒国民党籍1人、会道门者7人。另外,也有混到党内来的,如五区的马某某系国民党骨干分子,解放后曾勾结土匪阎廷芳组织暴动,准备上贺兰山打游击,与新生的人民政权对抗。在清剿匪特中,土匪阎廷芳被人民政府镇压,马某某又假装进步,混进党内,欺压群众,贪污腐化,这次整党被清除出党。在整党后期,市委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进行建党工作。截至1953年6月,全市各机关、工厂、学校共发展新党员188名,建立支部17个,另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94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刚刚掌握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就清醒地意识到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目的就是要使中国共产党成为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巩固的党。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依然保持战争年代的青春和活力,才能强有力地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新中国。
资料链接
银川市的供给制
解放初,银川市实行军事管制,进城的军队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待遇仍然沿用陕甘宁边区的分配制度 ——供给制。银川市军管会按照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的供给标准,按实物计算供给。到当年11月下旬,银川市由军事管制转为人民政府管理。市属供给人员的生活待遇,由宁夏省财政厅参照边区政府的供给标准,统一管理。银川市财政科按省财政厅核定的实有供给人数,实支实报。
银川市享受供给制的人员,除了从革命老区过来的老干部和解放军十九兵团留地方工作人员外,还有他们的子女及部分在校学员。之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留用人员,则实行薪金制。于是,银川市的干部待遇就有了供给制和薪金制两种类型。薪金制的待遇标准,稍高于供给制。
据1951年3月统计,银川市共有行政干部221人,其中享受供给制78人,薪金制143人。供给制的供给标准,分“个人生活”和“公用开支”两大部分。个人生活部分薪金制人员不予分配,公用开支部分则供给制和薪金制人员均同等享受。
个人生活部分。1949年10月至1950年8月,基本上按照原陕甘宁边区政府的供给标准实行。实物供给分粮食、被服两类。粮食按工作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性质,以小米为计量物品供给(小麦、大米等实物可以折合成小米计算:小米1斤折合小麦1.5斤,小麦1斤折大米10两6钱(1斤等于16两)。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员工,每人每天1斤2两(1.125斤),警卫人员、勤杂人员,每人每天1斤6两(1.375斤);邮递员、运输员,每人每天1斤8两(1.5斤)。1至7周岁幼儿因需哺乳和保育,供给标准较高:1至2周岁,每人每月80斤:3至4周岁,每人每月100斤;5至6周岁,每人每月110斤,7岁以上按大人标准供给。
被服供给主要有被子、棉衣、单衣、衬衣、棉帽、单帽、袜子、布鞋等。所有供给人员每四年发被子1床(按棉花3斤计发);每年发棉衣1套、棉帽1顶、袜子2双。其余各有不同。党政群团干部及学校学员,每年发单衣1套、衬衣1套、单鞋4双;荣誉军人、保育小学与保育院学员,每年分发单衣2套、单鞋4双;邮递员、运输员、警卫员,每年发单衣2套、单鞋6双;勤杂人员每年发单衣2套、单鞋5双。另外,享受供给待遇的儿童,也分两季发给棉布、棉花等被服原料。1至3岁,每年发给棉布40方尺、棉花2斤;3至6岁,每年发给棉布60方尺、棉花2斤。7岁以上按大人标准供给。
除粮食、被服外,个人供给部分还有伙食、津贴、烤火、医药、保健、保育诸项,各有不同规定,均以实物计量供给。伙食费分大灶、中灶、小灶三等,另计客饭、路费、过节费三项。大灶伙食标准,每人每月麻油9两(0.5625斤)、食盐1斤、肉12两(0.75斤)、粗菜(包括调料)30斤。煤炭按伙食单位人数多少供给:15人以上每人每月40斤、10至15人每人每月45斤、6至10人每人每月55斤、5人以下每人每月90斤。中灶小灶按大灶伙食标准增倍供给,中灶增加一倍,小灶增加两倍半。保育院儿童除按大灶标准发给外,每人每月增发肉2斤。客饭(家属招待费)按大灶伙食标准实报实销,但每月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其中夜餐不能超过总人数的1%。路费(差旅费)在本市境内不发。出市境外,从出发地算起,步行以60里、骑(马)行以80里为站,每人每站加发大灶伙食与粮食一倍,但8人以上集体出差者,每人每天只加发大灶伙食费的二分之一。路费报销以总人数的2%为限。过节费全年只供给一次(春节),每人发肉一斤半。
烤火费,按烤火时间每人每天标准供给。宁夏烤火时间自11月1日起至次年2月底止,计4个月,每人每天供给煤炭2斤。
医药费,按每人每月小米5斤供给,仅限无医务所地区。
保健费,按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妇女工作人员及在校女生人数供给。每人每月发麻纸(卫生纸)20张。产妇在产前产后休假2个月,按中灶标准供给。并在产前产后发红糖2斤、鸡2只、鸡蛋60个、麻纸100张、棉花4斤、棉布80方尺。
保育费,按在职妇女干部子女多少予以供给。有6岁以下一个孩子的,两家合雇一名保姆;有6岁以下的两个小孩的,一家雇一名保姆。保姆待遇同一般勤杂人员。
公共开支部分。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公费开支,均执行供给制度。按照陕甘宁边区政府供给标准,依单位工作人员实有名额、交通工具种类及数量等,分工杂费、马杂费、修车费、宣传印刷费、学生公杂费、特支费等类,统一予以实物供给。
公杂费:干部每人每月发麻纸15张、麻油8两(灯油)、中等毛笔1支、小米4斤半;战士与勤杂人员每人每月发麻纸5张、麻油3两、小米2斤半,3个月发中等铅笔1支。以上包括灯油、理发、书报、邮费、办公用具、零星修理、购置及值班抄电稿等杂费在内。具体由各主管单位调剂、发放。
马杂费:运输骆驼,每峰每日料5斤、草12斤;驮骡,每头每日料5斤、草10斤;通讯马,每匹每日料5斤、草10斤;骑马,每匹每日料4斤、草12斤;牛,每头每日料4斤、草12斤;驴,每头每日料2斤半,草7斤。后又补充规定:驮骡及拉车骡马,山地每头(匹)每月以大灶1人30天伙食标准发给,平地以20天标准发给;骑马,山地以20天标准发给,平地以10天标准发给;骆驼,以15天标准发给(食盐在内);毛驴,山地以10天标准发给,平地以5天标准发给;拉车牛,以10天标准发给。
修车费:自行车每月每辆以大灶伙食1人30天标准发给;大铁轮车每月每辆以1人40天标准发给。
宣传印刷费:市、区级机关,每月每人发一等麻纸10张,乡级不发;文艺团体、宣传队等,每月每人发麻纸30张。
学校公杂费:全供给制中学及师范学校学生,每人每月发小米12斤;全供给制干部子女小学学生,每两人每月发中等毛笔1支、每人每月发麻油3两、小米3斤半、中等麻纸10张。教职员照一般干部标准发给;自费中学、师范学生,每人每月发小米6斤,自费小学生一律不发。
特支费:包括会议餐、招待、脚费、渡河、乘车、文化娱乐等费用。按规定,一般市县每月发小米160斤。银川市因处于交通要道,每月发小米240斤。特支费由市委、市政府及其附属单位共有,由主管机关统一主持调整,财政部门核销。
1950年1月,省财政厅指示裁减机关骑马和运输牲畜以节省马杂费支出。缩编后,银川市政府只留公用牲畜1头,其余骑马和运输牲畜一律取消。市委、市政府及公安局共用自行车8辆。同时将各单位公用大车全部收回,重新分配,充实了公安局、法院、税务局、警卫队的运输力量。
1950年4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新的供给标准。8月,省财政厅通知,以前旧有个人供给标准一律作废,并依据中央统一供给标准和中央西北局《供给标准在西北实施具体说明》的原则,编印《供给标准在宁夏实施具体说明》,对部分供给标准作了一些更改和补充,并从当年10月份起开始执行。这次更改的主要内容,是将原属个人供给的差旅费部分,划入公用开支部分供给,其余变动不大。
1951年初,省财政厅印发《宁夏省1951年度供给标准(草案)》。“草案”中的“个人生活部分”包括:菜金及燃料、食粮、服装费、津贴费、过节费、保健费、老年优待金、妇婴费、医药费、埋葬费、家属补助粮(包括衣服、伙食)等项。比原来增加了老年优待金、埋葬费、家属补助粮食等项。其中“老年优待金”一项规定:凡在45岁以上,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者,不分干部勤杂人员,每人每月发给肉1斤;工作满8年以上者,每月发给肉2斤:工作满12年以上者,每月发给肉3斤;“埋葬费”规定:在职死亡者,发中等棺木一口,普通寿衣一套。按500至600斤米的预算范围,在经费内实报实销。用布代替棺木、寿衣者(回民),每人发给白洋布50方尺;“家属补助粮”规定:根据干部携带家属条例,经民政厅批准供给者,大人每月发给米100斤。小孩(纯家属的)保育费,同一般保育费。家属医药费,每人每月米8斤,由各机关所属卫生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草案”中的“公用开支部分(盐警、缉私人员不适用)”包括:公杂费、水电费、学习费、出差(调遣)旅费、会议费、家属招待费、车马费、装备费、电讯费、烤火费及临时特别费等项。比原来增加了水电费、学习费、会议费、家属招待费、装备费、电讯费等多项,而且在供给数量和质量上也有了很大提高。例如,“会议费”包括:伙食,银川市级召开之全市性扩大会议,代表会议,不分灶别,每人每日米4斤。为大会服务之人员及随员原灶不变;会餐费,每人每次猪肉1斤,随员及大会服务人员相同;会议公杂费,银川市每人每日油光纸2张;参加会议的未脱产人员的报酬,每人每日米1斤半,折小麦2斤4两,折现金发给;在职人员均应交出原领之伙食费(包括食粮、菜金)。
另外,在“公杂费”中,银川市干部由原每人每月发麻纸15张,增加为油光纸19张;小米由4斤半增加为11斤;灯油由原来每人每月8两增加为20两(1.25斤);有电灯设备者,每人每月电2.4度,不发灯油。
从以上举例可以看出,随着经济情况的逐步好转,银川市各级机关的办公条件和各级干部的供给标准,也在不断地得到改善和提高。
1952年,政务院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级分为29级,工资分为89~1880分。也就是说,最高工资级别为一级,工资为1880分;最低级别为29级,工资为89分。银川市行政工作人员分市长级、科长级、科员级、办事员级和勤杂、司机技工6个级别。每级每人平均工资分为385分、185分、150分、110分和90分、125分。所辖区级行政工作人员分区长级、区助理员级和勤杂3个级别,每级每人平均工资分为145分、95分和75分。银川市根据西北局财委和省财政厅的通知精神,在1950年制定的薪金制干部工资分的基础上,调整了工资分的分值,即每“分”值含小麦面粉0.8市斤、雁塔布0.2市尺、葫麻油0.05市斤、食盐0.02市斤、煤2市斤。银川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人民银行、贸易公司、税务局及当地驻军等部门组成的评价委员会,自3月份起,每月15日评定出当地物价,计算出工资分值,及时挂牌公布,并列表报告省人民银行和省财政厅备查。从当年4月份起,由市财政科按银行公布的工资分值核发工资。由于市场物价的变动,干部每月的工资也随着有所浮动,但起伏不大(市场平稳)。例如,1952年4月银川市每1个工资分的分值为2159元(旧人民币,1万元等于币制改革后的1元,下同),科长级的干部月工资即是399415元。
实行工资分以后,个人供给部分均比照工资分值计发,各类供给标准更为细致、具体。例如:生活费(包括粮食、菜金、燃料、鞋袜、被子等),每人每月大灶工资分60分,中灶85分,小灶110分;津贴费,按政务院规定的干部职别、级别及其他具体条件,各级干部每人每月津贴在216~17个工资分之间;服装费,单衣每套工资分36分,棉衣每套75分,棉大衣每件60分,蚊帐每顶60分;对回族工作人员的伙食特别补助(单位无清真灶者),每人每月补助工资分10分;老年优待金,改原优待金为优待工资分。区长级以下人员,根据其参加工作年限,每人每月优待8~14分不等。另外,对妇婴费、保育费、保姆费、病号补贴、家属招待费、医药费、过节费、干部家属补助费等等,均有较为详细的工资分补助规定。不作一一细述。
在个人供给改按工资分计发的同时,公用开支部分的供给,也改按工资分配薪或实物计发。例如:办公费,包括文具、纸张、账簿、表册等及一般邮费、零星招待费、小型修缮购置费、饮水燃料费等,按市、县级干部每人每月12分、区级干部每人每月9分、勤杂人员5分的标准供给。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费,在不超过每人每月3分的范围内,由机关自行调剂掌握;电讯费,直流电话单机每部每月25分。直流收音机每部每月120分;学习书报费,每人每月5分;骡马用费,银川平原地区骑用骡马,每匹每月按8分计算。驮用骡、马,每匹每月10分。一般拉车骡、马,每匹每月13分。拉大胶车骡、马,每匹每月18分。骆驼、牛、驴,每峰(头)每月均按7分计算。其余还有水电费、调干公杂费、汽车费、烤火费、差旅(调遣)费、会议费、埋葬费、临时特别费等项,均按工资分配薪或实物计发。这种办法先后延用了四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供给制和党、政、群、团的办公所需费用,全部由财政部门以行政经费支出。1949年第四季度,全市行政经费支出7488元,全部由省财政厅拨付,占财政总支出的100%;1950年行政经费支出11.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7.37%;1951年支出18.68万元,占总支出的81.6%;1952年支出40.26万元,占总支出的59.63%;1953年支出45.93万元,占总支出的52.05%;1954年支出54.89万元,占总支出的30.34%;1955年支出44.8万元,占总支出的54.04%。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国家经济情况的逐步好转,银川市的行政经费支出也在逐年增加。也就是说,银川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单位的办公条件,都在逐年改善和提高。
在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自1955年7月1日起,银川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从解放以来实行了5年又9个月的供给制度,从此废除。其时,银川市的工资名额控制数已达436人。
银川市实施供给制,是解放初期财政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为保证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所采取的比较节省而又能保障供给的有效办法。从银川市供给制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解放初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品质和精神,是值得永远继承和发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