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银川市人民政权建立

1949年10月1日,首都30万群众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在群众的欢呼声中,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成为新国家、新社会的主人。

10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指战员与银川市各族各界群众两万余人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宁夏解放。同时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银部队入城仪式。

中共银川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

银川市在经历了接管工作的基础上,民主建政工作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949年9月28日,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中共宁夏工委《对接管宁夏工作的初步意见》以及宁夏省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级市机构设置方案》的规定,银川市(县级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正式成立,孙璞任市长。下设秘书科(杜学义任政务秘书,袁生芳任事务秘书)、民政科(贾怀周任科长)、财经科(刘儒信任科长)和文教科(陆文治任科长)。10月至11月间对其机构进行补充调整,增设了税务局(田伟杰任局长)、公安局(张广珍任局长)和人民法院(高满禄任院长)。市辖四个行政区,第一区由王子清任区长,第二区由马明如任副区长(区长暂缺),第三区由李芳任区长、王国英任副区长,第四区由李浩岳任区长。

9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银川市警备司令部成立,阮平任司令员,杨银生任政治委员。

10月10日,中共银川市委员会成立,李坤润任书记(11月后马俊杰任书记),市委常委由孙璞、牛祥(组织部部长)、张广珍、高满禄等人组成。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下辖四个区委,第一区委由白世贤任书记,第二区委由冯国栋任书记,第三区委由云志敏任书记,第四区委由王志林任书记。

1950年,根据省政府通令《关于宁夏省(市)、镇、区、乡各级组织人员编制的规定》,市政府增设以下机构:卫生科吴德馥任科长、工商科张铎任代科长、劳动科科长暂缺,至1956年6月史俊成任科长、检察署张广珍任署长(兼)、监察委员会纳长麒(回族)任主任;供应局纳长麒任局长(兼)。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再作为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而独立行使其审判权和检察权。

市政府下辖四个区公署,作为派出机构。四个行政区以鼓楼为中心,将整个城区划分为四块:鼓楼东南地段为一区,鼓楼东北地段为二区,鼓楼西南地段为三区,鼓楼西北地段为四区。四个区下设21个乡(后改为街),一区6个乡,二区4个乡,三区7个乡,四区4个乡。21个乡每乡又各分为13个居民小组。区按业务设助理员4~5人,乡设乡长、文书2人,每个居民小组设政府代表2人。1951年6月省政府决定,将永宁县四区、六区,贺兰县四区的一部分划归银川市管辖,成立了第五区、第六区。两个区共管辖12个乡,53个行政村。五区辖6个乡,即新城、双渠口、盈北、砖渠、五里台、盈南乡。六区辖6个乡,即普济、民乐、新水桥、旧城、北塔、登南乡。1954年4月,市政府决定,将市内四个区合并为两个区,即一区、二区,将五区改为三区,六区改为四区,原隶属关系不变。

市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有关规定,筹备召开银川市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代表会议召开之前,由杨得志、朱敏、孙殿才、陈英、王自强、康博缨、李希庚、师容之、梁大均,况开田、陈思恭、兰馨斋、李坤润、孙璞、杨润、桑柯、李子奇等17人组成各界人民代表会筹备委员会,以杨得志为主任,孙璞为副主任,负责进行筹备事宜。筹备委员会于10月31日召开首次会议,就代表人选的确定,代表会议的时间及大会日程等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市各界代表会议审查小组由孙殿才、陈英、陈思恭、兰馨斋、吴友文、李坤润、师容之等7人组成,孙殿才任组长,陈英任副组长。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及提案审查。银川市各界代表会议于12月1日在省政府礼堂正式开幕,4日闭幕。各界代表108人(其中,工人22人,农民8人,教育界15人,文化界3人,商界6人,城市贫民8人,军队8人,机关10人,青年2人,妇女5人,回族8人,满族1人,宗教界1人,技术人员3人,民主人士8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听取了杨得志主任在会上作的《银川市接管工作总结及今后的建设方针》的报告,中共宁夏省委书记潘自力、银川市市长孙璞分别讲了话。会议选举了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主席,通过了给各地的通电。会议期间共收到各界提案120件。提案审查小组向大会报告了提案审查情况,大会讨论通过了各项提案。随着社会秩序的安定,人民群众觉悟的提高和组织的加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协商性质的机关逐步过渡到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的一种过渡形式,成为人民行使政权的最高权力机构。

1950年3月至8月,银川市先后召开了第二次、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孙璞为银川市市长,纳长麒(回)为副市长,田伟杰、吴德馥、李金时、杜学义、马俊杰、高满禄、张广珍、张铎、强振东、陈振刚、陆文治、贾怀周、刘儒信、韩奎斋14人为委员,会议还选举出协商委员会全体委员与正副主席,组成市政府委员会。以后相继召开银川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各区、乡的农代会、妇代会等。政府推动民主建政工作的开展,掀起了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热潮。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族各阶层爱国人士的政权建设方针,银川市各族各界人民空前团结,各级民主政权工作很快走上了正轨。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期间的主要做法

废除压迫剥削人民的旧制度。在国民党当政特别是马鸿逵政府统治宁夏时期,为了抓丁派款,开拓兵源,经常清查户口,组织保甲,通过各种手段控制人口,仅1934年到1947年征兵34740人。在经济方面,横征暴敛,向城市商人征收“财富”费,向农民征收“清乡费”“烟亩款”“田赋附加”等,仅1935年到1937年征收“田赋”674.83万元,弄得城乡百姓十室九空,民不聊生。到宁夏解放时,银川市就有贫民近万人,其中赤贫如洗者近千人。人民政权建立后,首先废除了剥削人民的各种旧制度,特别是废除马鸿逵政府的强行征兵制度和国民兵军训制度。银川市各族人民无不欢欣鼓舞,拍手称快。

开展救济工作。解放初期,贫民、乞丐纷纷流落街头,他们破衣烂衫,不愿安居从业,成为当时社会的严重问题。当时,银川市需要救济的贫民2000余户,7000余人。为了妥善解决救济问题,市政府发放救济粮10万余斤,救济款11475万元(旧人民币),对贫民、乞丐开始了收容、安置、改造工作。到1951年9月,市政府收容贫民、乞丐1115人。对无业游民、乞丐,结合游民改造,送劳动习艺所和生产教养院教育改造后,根据本人条件,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对无依无靠而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孤老残疾人员,经本人同意后,送生产教养院教养;对不愿入院的,按城市贫民对待,给予救济;对孤儿送孤儿院或生产教养院教养;对城市贫民和失业人员,组织生产自救,以工代赈,介绍就业,安置到农村并给予必要的救济。同时,政府还组织贫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群众互助互救,组织他们进行整修渠道,筑坝打井,防旱备荒等活动,使他们积极从事生产劳动,走上新的生活道路。

安置移民。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内地、边疆移民。1950年12月,宁夏省和北京市政府商定由北京市向宁夏移民,第一批移民人数1500人。省政府成立了移民安置委员会,银川市设立了2个移民接待站,专门负责对北京移民的接待、管理、教育和分配等事务。移民安置地的县、区、乡也成立了移民安置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安置事宜。

为了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各级移民安置委员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天下农民一家人”的口号,使安置地农民认识到移民是生产战线上的有力助手,是发展生产、建设国家的主力军。并要求群众消除地域观念,摒弃冷淡态度,帮助移民解决初来宁夏时的困难,团结一致发展生产。

1951年,北京移民795人分三批先后到达银川,分别安置在贺兰、永宁县、宁朔县、灵武县和盐池县。北京移民到达安置地点后,在生活生产方面受到了当地政府的照顾,省民政厅拨出专款作为移民生活补助和帮助移民修缮房屋,各县调剂出土地和房屋供移民生产和居住。永宁县政府发动群众给北京移民捐赠黄米1.2万公斤、子种0.2万余公斤、柴禾1.5万公斤及锅、盆、筷、苇席等生活用品,解决他们的生活生产困难。贺兰县动员群众捐赠小米近1.13万公斤及一部分柴禾和家具供移民生活之用。以后,又陆续接受安置了北京移民1.4万余人,上海移民3.1万人,天津、南京等城市移民3700余人。

当时,移民安置均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即在大分散中,把两三户安置在一个村(队),使他们能相互照顾。随着移民数量增加,改变为建点安置的方式。北京移民建立永宁燕鸽、宁朔沙湖等3个点,每点均安置500人。同时,移民在推广大面积插秧、改进宁夏原来比较粗放的耕作技术和园艺栽培技术以及牲畜的饲养管理等方面,备受当地群众赞誉,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

取缔反动组织“圣母军”。解放初期,银川地区主要有天主教、中华基督教、宁夏基督教、安息日会、福音堂的西教组织,有教徒655人,神甫、会长、修女、牧师、传教执事等教会上层人员42人。他们中的一些人披着宗教的外衣,大肆进行非法活动,组织反动组织,欺骗煽动教徒,反对新生的人民政权。1950年3月成立的“圣母军”就是其中一例。该组织先后化名为“圣母御侍团”“圣母慈爱祈祷会”,直接受北京总会领导。他们打着“治病救人”“慈善仁义”的幌子,借传教、看病之名,骗人入教,扩充队伍,他们将会员编为若干小组,渗入社会各个角落,收集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方面的情报。他们还大量印发反动书刊及宣传资料,在教徒中煽动对共产党、新中国的不满,特别是在青少年中进行反动宣传,阻挠青少年看进步书刊和参加青年团、少先队组织。朝鲜战争爆发后,他们公开叫嚣“有共产党就没有天主教,有天主教就没有共产党”,大搞破坏活动。

针对“圣母军”的破坏活动,政府在揭露其罪恶的同时,对信教群众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耐心引导,使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有所提高,并组织爱国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掀起了“三自”(自治、自养、自传)革新运动。同时,公安机关配合宗教事务部门,在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周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圣母军”进行了打击和取缔。

1951年11月2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取缔“圣母军”的公告,要求曾加入“圣母军”但已悔悟者,脱离“圣母军”反动组织,归向人民。市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取缔“圣母军”支会一处,对公开登记参与“圣母军”活动的82人中的10人坚持反动立场的首恶分子分别进行了管制。在党和政府的帮助教育下,参加“圣母军”的365名群众,纷纷声明退出该组织,至此,“圣母军”全部被摧毁。

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解放初期,银川地区会道门组织有“一贯道”“瑶池道”“万慈会”“同善社”“儒教会”“佛青会”等20余种,有道首、道徒5000余人。反动会道门的头子大多是一些地主、恶霸、流氓、汉奸、特务、反革命分子,他们在政治上极其反动,不断组织反革命暴乱,杀害基层干部和群众;制造政治谣言,蛊惑人心;煽动群众反抗政府的政策法令,破坏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宣扬“改朝换代”,封官委职,妄图推翻新生的人民政权。

1951年1月,市公安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决取缔反动“一贯道”》和省公安厅《关于迅速慎重进行对“一贯道”的调查取缔》的指示精神,成立了取缔“一贯道”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布告》。2月28日,市政府在市体育场召开1.5万余人参加的取缔“一贯道”大会,依法逮捕了反动道首李华基等人。

1951年3月,大规模取缔“一贯道”的行动在银川地区全面展开。银川市设置取缔“一贯道”悔过登记站6处,共登记道首285人、道徒1765人,依法逮捕了一批罪行严重的道首,查封了道坛(庙观)、堂口(帮会),收缴了道具,限令中小道首和骨干分子向政府自首登记。在取缔过程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揭露反动会道门的反动性、欺骗性和危害性,使大批被骗参加的道徒提高了觉悟,主动声明退道。经过集中打击,至年底反动会道门组织基本上被摧毁。

改造娼妓。解放后,银川市军管会发出《关于取缔妓院的通令》,在妇联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取缔妓院、教育改造妓女的工作。首先,启发教育妓女,提高思想觉悟,鼓励她们重建新生活的勇气和决心。随后,公安、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在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了取缔妓女、封闭妓院的工作,惩治老鸨恶行,教育妓女从良。根据妓女的具体情况妥善安置处理,有家可归者发给路费,重返家园;无家可归者,送收容所;部分还择偶成婚;有的由政府安排参加劳动生产,自食其力。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工作就在全省完成。银川市取缔12家妓院,解放改造妓女91名。娼妓这种丑恶社会现象从此销声匿迹。

充分发挥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重要作用。人民政权的建立,必须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解放初期召开的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就是在当时条件下,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现行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的初级形式。从解放到1954年,银川市共召开过5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每次大会召开前,都作了充分的准备,召集政府委员及常务(协商)委员,确定会议中心议题,重视代表的群众性与民主性,尤其重视各族代表所占的比例。在民族杂居的地区,均按照少数民族人口的一定比例选出代表参加人民代表会议,农民代表一般均在50%以上,妇女代表由开始不到10%逐步增加到15%以上。在代表的产生方法上,由群众和各机关、团体、部队、工厂、学校等直接选举的代表逐渐达到90%以上,邀请的代表相对减少。

通过发挥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重要作用,各族人民深深感受到自己当家做主的地位和作用,清楚地认识到人民政府才是为人民办事的政府,从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觉悟和参加民主政治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政府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了人民民主政权。同时,通过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宣传、贯彻了党的方针政策,保证了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使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学会了和人民群众商量办事的民主作风。

干部队伍建设

解放初,银川市的机关干部十分缺乏。抓紧进行干部队伍建设,是建设与巩固民主政权的当务之急。关于接管国民党宁夏省的厅、局及各市、县的领导干部,早在1949年7月9日中共三边地委第六次委员会议就初步确定下来,随后再上报中央西北局批准。1949年9月26日市政府成立时,由三边(包括盐池、定边、靖边、吴旗等县)革命老区抽调来的基层干部59人,中央西北局派来的干部6人,西北局陕北区党委派来的干部3人,解放银川后留在地方工作的解放军干部10人,共计78人,分别被分配到市级所属各单位及四个区的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他们是银川解放后第一批革命干部,是建设新银川的创始人,被称为“老干部”。

银川市是宁夏省的首府,机关众多,情况复杂,只靠上述干部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还必须留用马鸿逵时期的旧职人员来补充。银川市军管会在9月26日的“一号布告”中宣布:“凡蒋马伪省府、专署、县区各级党政机关,皆为反动的统治机构,着即一律听候本会派人接管。其原有人员,除积极破坏的反动分子外,本会一律不加逮捕,应继续负责看守,并将各该机关所有物资、档案、文件、武器造具清册,办理交代。不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其确属悔过自新为人民服务者,听候民主政府甄别录用。”对企事业单位的原有人员“如局长、校长、经理、技师、工人、职员、教员、学生等,除破坏分子外,本会一律保护并量才录用”。在接管各机关单位的同时,开展了对旧职人员的甄别、审查和录用工作。据登记,银川市旧政府、公安局及分局、地方法院、税务局、7个小学(中等学校由省府接管)等单位,共有旧职人员261名。经初步审查,留用161人;遣散政治不清的、有嫌疑和不愿意工作98人;逃跑2人。另外,在其他处吸收旧职人员28人,共有留用189人安排到各机关单位工作,被称之为“留用人员”。

银川市的干部来源,除了外来的老干部和留用人员外,还有吸收的新干部。出于革命工作的需要,市委、政府在接管、建政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过程中,注意发现群众中涌现出来的青年积极分子、失业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青年,在自愿参加工作的情况下,将他们培养提拔到干部队伍中来,壮大党的干部力量。截至1950年6月,共吸收新干部69人。他们均被称之为“新干部”。另外,西北局又陆续派来了华北革命大学短期培训出来的新学员10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的新学员6人,西北团校新学员6人,先后到银川市工作,被称为知识分子干部,同时也属于新干部的群体。

据银川市委组织部1950年2月9日报告:银川市共有脱产干部326人,其中党委系统(包括四个区委)干部16人,政府系统(包括各科、局、区、乡、公安、法院、税务)干部228人,学校校长教师71人,群众团体11人。

干部队伍比较复杂。在干部队伍中,老干部经过了多年的革命锻炼,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来到新区后,绝大多数工作积极,联系群众,立场坚定,保持了革命战争年代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为新干部和留用干部作出了表率。但是,他们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而且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到新区后,不适应城市生活与工作,有少数人不安心工作,甚至想调回老区;个别人则摆老资格,不注意学习研究新问题,经不住城市物质生活的诱惑,产生腐化享乐思想;有的因家庭困难得不到解决,就埋怨组织,不努力工作;有的甚至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打骂群众等等。

新干部最初在干部队伍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他们文化水平较高,头脑灵活,工作热情,容易接受新生事物,进步快。但他们缺乏工作经验少,方法简单,有的组织观念不强,工作从兴趣出发,遇到困难和批评,就灰心丧气,典型的“娃娃脾气”。

留用人员占了干部总数的一半以上。以市政府为例,共有干部47人,其中老干部5人,新干部8人,留用人员则达34人。这些人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少数人因过去在旧政府工作时间长,思想改造不够,旧作风依然存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时未树立起来,缺乏群众观点和吃苦精神,雇佣思想浓厚,计较薪金高低,工作敷衍塞责,得过且过,消极观望。加上当初留用时对个别人审查不够,使用有不当之处。如市政府秘书杜某,旧社会任过县长,打骂群众,作恶不少,人称“杜阎王”,留用后则遭到群众的联名控告。有的留用人员贪污受贿,甚至偷款逃跑。

鉴于以上情况,市委、政府根据中央西北局和省委的指示精神,1950年4月10日至5月3日在全市进行干部整编。市委政府分别召开了6次市委会和3次行政会议,研究干部整编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政府民政科深入各部门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各种情况,并提出初步整编意见。整编采取的措施和步骤:一是加强学习,武装思想。要求全体干部每天坚持两小时学习,高小以上文化程度者以学习理论为主,高小以下程度者以学习文化为主。学习的主要内容有: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和《论人民民主专政》,以及《党对新解放区的政策》《政协文献》《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社会发展简史》等。二是调整配备。严格落实各单位的编制。对于因病不能工作、工作不安心、本单位人多需要调出、年老体弱或年龄太小、有不良嗜好等人员,在自愿的原则下,转业26人,自找工作2人和自愿回家5人,均予批准;需要学习的15人,予以介绍学习。报请上级处理或待处理的8人。对于贪污腐化,打骂敲诈勒索群众的干部,情节轻微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除如数追回财物外并依法予以制裁。三是精简机构。报经省委批准,将21个乡级政府于6月1日撤销。整编后,全市实有干部277人。

这次整编,使老干部重新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新干部和留用干部初步树立起了为人民服务思想,知识分子干部树立起了劳动观点和群众观点,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学习热情也普遍高涨。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文化理论、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市委决定从1950年3月开始,每年开办3至4期短期干部训练班,两年内将所有干部轮训2至3次。还要经常召开干部检讨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起严格的奖惩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同时在尽可能的条件下,解决干部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1950年5月,省委决定将原来由省府接管的两个工厂和三个中等学校,划归银川市管理,增加教职员54人。此后,又从宁夏干校分配新学员干部27人。这样,随着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和机构不断增加,银川市的干部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新干部增加的速度很快。经过调整之后,1950年末全市实有干部378人,其中老干部60人(老干部请假未归者4人),新干部87人,留用干部231人;少数民族干部63人,占干部总数的16.7%。

1951年,银川市又增加了两个城区和其他一些部门,并恢复了乡级建制。年末,市、区、乡(街)三级干部发展到491人(不包括学校教职员),其中市级机关干部258人,区级机关139人,乡(街)级94人。干部中有老干部61人,新干部285人(其中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知识分子干部174人,工农干部111人),留用干部152人,民主人士1人;有共产党员124人,青年团员85人,民盟盟员1人,非党人士281人;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到109人(回族103人,满族6人),占干部总数的22%,比上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基本经验

解放初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与巩固,是我国历史上的一次成功尝试,它为后人留下了宝贵财富,给我们提供了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基本经验,以下几点是我们值得认真总结和借鉴的。

组织发动群众是民主建政的社会基础。解放初期,由于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匪特猖獗,阶级斗争十分复杂,广大群众一时不了解共产党,对新建的人民政府持怀疑、观望态度。为使新生的人民政权巩固、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学习宣传党的政策和法令,教育群众弃旧图新,自觉地投身到这场斗争中来,从而为民主建政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为了发动群众,人民政府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基层,访贫问苦,召开各阶层、各行业座谈会,举办积极分子短训班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政策,组织群众自己教育自己,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执行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的自觉性。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行动起来,积极参加民主建政工作,主动检举坏人坏事,揭露谣言,揭发暗藏的匪特及反革命分子,参加治安联防小组,与各种旧势力进行面对面的斗争。特别是通过各界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更好地执行了党的群众路线,起到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和干部的监督作用。政府开会前将工作报告交群众讨论,或负责干部在会议上首先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引咎自责,并号召人民代表对政府工作中的失误和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作风进行大胆批评,并当场处理一些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表扬一些群众所爱戴的干部,使干部感到多一份民主就少了一分缺点,充分调动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会议期间,各界代表畅所欲言,对改进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如:1950年3月,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有提案307件,大部分列入1950年政府工作计划,提案一时不能够解决的,由市政府领导亲自向群众做解释工作,以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总之,政府在整个建政工作中,处处把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行动,从而促进了民主建政工作。

搞好统战工作是民主建政的现实需要。解放初期,银川市回民占总人口20%,而且这里曾经又是国民党马鸿逵统治的中枢地区。搞好统战工作对建立民主政权,建设新银川尤为重要。人民政府本着区别对待、多数留用、团结改造的精神,对国民党银川市政府有影响的军政要员、起义人员及社会上层人士,在登记审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留用或妥善安排。根据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上,在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参加领导班子上都十分注意,在市政府任命的成员中,党外人士8名,占委员总数的40%;在市政治协商委员中党外人士占80%以上。在市区两级人民政权中,回族干部32名。由于认真执行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使原来一些对党和政府态度冷淡的党外人士,主动接近、靠拢党和政府,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加各种活动。人民政府还十分注意加强民族团结,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经常召集阿訇开座谈会,及时了解他们对党的政策的意见与反映。如解放军某连驻扎在市三区一个回民家中,平时有吃大肉的现象,房东发现后,向部队和人民政府反映。人民政府当即建议部队领导予以解决。在部队领导的帮助教育下,该连队不仅停止吃大肉,而且主动向房东赔礼道歉。事后,房东感慨地说:“只有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和军队,才注意这些小事。”人民政府的以上做法,不仅解决了当时干部少、工作量大的困难,而且调动了社会各阶层人士参加民主建政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民主建政的基本保证。解放初期,人民政府特别注重干部队伍的建设,为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与巩固,培养出了一批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自觉性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骨干力量。人民政府各级领导和干部一心为了工作,处处想着群众,一年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基层,每到农忙、夏收、秋收时节,机关只留处理日常工作的同志,其余全部下乡,与农民同吃同住,没有半点怨言。还经常不定期地召开各种座谈会,倾听群众意见,每逢开斋节,各级领导干部都上寺,增加与回族群众联系的机会。有这样一件小事更能说明当时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一次宁夏民族宗教委员会开会,副市长纳长麒前去参加,在开会前,到该委员会主任孙殿才办公室闲坐一会,点支烟抽(回民按风俗不抽烟),孙殿才主任发现后,马上说以后在公开场合不要抽烟,注意群众影响。事后,纳长麒副市长随即把烟戒了。除此之外,各级干部还真正做到了关心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如:银川市四区有一个回民妇女,家中生活极为困难,一贫如洗。区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马上发动群众捐款,干部凑钱,政府救济,亲手给这位妇女买料,盖起了新房子。还在新房周围栽种了柳树,搭起了鸡窝,买来鸡、鸭。从此,这位妇女一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至今这位妇女回想起来,还有说不尽的感激之情。每当他们谈起当时的机关作风无不感慨万分,称之为我们党的黄金时代。当时,机关的政治空气是那样的融洽,人与人之间是那样的真诚、无私。领导能叫上机关所有同志的名字。无论哪里,刚发生事情,领导马上就知道。领导作风民主,经常利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当面给领导提意见。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者按照规定和制度予以处理。如:市委组织部部长因给自己的妻子找了个在某厂当工人的工作,而受到调离组织部、任银川市农具厂总书记的处理;银川市人民法院院长因接受贿赂,贪脏枉法,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公之于众。以上做法,与国民党政府时期形成了鲜明对比,改善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使人民政权在群众中扎下了坚不可拔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