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

2月 清理全市暂住人口。成立了领导小组,市长马铁轮任组长,市民政、公安、石炭井四清工作团的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内办公。市民政局局长王惠媛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工作人员5人。并成立2个清理工作队,石嘴山1个,石炭井1个,共有队员117人。当时全市有暂住人口4293户,7303人。截至10月,共动员遣返884户,1316人;由各单位自办农牧场安置197户,469人;在本市农村插队落户228户,501人;报入城镇户户口(符合入户条件的)145户,249人。总计处理1454户,2525人,下余2839户,4778人。因当时适逢“文化大革命”迅猛发展,此项工作被迫结束。

3月15日 根据上级决定,全市消防队改为军队建制,划归市县武装部领导,同年7月1日市县公安中队也划归市县武装部领导。

9月20日 石嘴山市红卫兵总部颁布了第一号通令,勒令有反动言行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及其家属,限期5天,离开本市,迁至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监督改造。实际上随即将其扭送至市上成立的遣送站,有的还被抄了家。第二天即被迁赶到本区固原县和陶乐县的农村安置,只有极少数人被遣返回原籍。9月26日迁赶结束。据统计,共迁赶四类分子及有严重历史问题的人539名,随迁家属近1000人,总计迁赶1500余人。这次迁赶工作,是根据当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布置进行的。

12月 全市开展“文化大革命”,公安工作开始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