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石嘴山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石嘴山市公安局现为正处级机构,共有民警1154人,其中市局机关280人。内设机构19个:办公室、政治部、纪检委、指挥中心、法制处、装备财务处、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警卫处、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处、禁毒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巡特警支队;直属机构3个: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事业单位2个: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和信息中心。下辖平罗县公安局;派出机构4个: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石炭井分局、太西分局。共有43个派出所,9个交警大队,1个车管所,3个看守所,3个拘留所。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坐落在星海湖畔,中华奇石山西南侧,紧靠市政中心,南侧是石嘴山的标志性建筑“三馆一中心”,是全市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指挥中心。

(一)

1949年9月底,惠农县解放,10月6日建置惠农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当时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剿匪肃特,民主建政,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1950年3月5日,原投诚的国民党贺兰山保安司令郭栓子叛变,率部43人上贺兰山为匪,随后有一部分事先串联的匪徒上山入伙,共达80余人,他们网罗国民党散兵,勾结地痞流氓,烧杀抢劫,无恶不作。他们抢掠民财,杀害干部,组织暴动。人民公安机关为了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协同驻军和地方武装,大力开展剿匪。经过数月的艰苦斗争,终于在当年10月6日擒获了郭栓子,肃清了散匪,并于同年11月19日在银川市东教场公开宣判后将郭栓子处决,安定了人心,恢复了秩序,发展了生产,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50年在镇反基础上,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对象是五方面的敌人,即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第一阶段集中打击首恶分子,第二阶段全面横扫,同时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一系列政策,沉重地打击和分化瓦解了反革命残余势力,并且对吸毒贩毒、聚众赌博、暗娼卖淫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进行彻底清扫。截至1952年底,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全县共打击各类反革命分子338名,取得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和其他斗争的胜利,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树立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伟大形象,建立了人民警察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整顿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使社会治安秩序日趋稳定,相应减少了政治和刑事案件。

1955年初,惠农县农业合作化时期,为保卫党的中心工作顺利进行,县公安局派出大批干警,深入农村,开展农业保卫工作,帮助各级农业社,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治保会,审查领导班子,审查要害单位和部位,防范反革命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7月,遵照党中央指示,开展了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通称为内部肃反及第二次社会镇反。内部肃反共分五批进行:第一批是学校,第二批是党政机关,第三批是商业、供销,第四批是企业和社会团体,第五批是新建单位和其他新增职工中没有经过肃反的人员。第五批肃反又称内部清理。任务重,时间长,一直延续到石嘴山市建立以后的一段时间才结束。第二次社会镇反是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继续,前三年期间,打击的重点与第一次镇反运动相同,后两年属于镇反补课性质,着重深挖遗漏方面、遗漏角落和落后社队的反坏分子。

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石嘴山镇和石炭井地区,开始大规模地开发煤炭资源,随之钢铁、电力、建材、陶瓷等工业蓬勃发展,城镇人口猛增,尤其是1959年至1960年初,石嘴山镇和石炭井矿区,大量招收从内地自流来的人口为职工,一年之中人口猛增7万多人,而各项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去,带来了不少的社会治安问题。接着是三年困难时期,盗窃粮食,偷宰集体耕畜,破坏集体生产,散布反动言论,蛊惑人心,以及三反案件(反革命标语、反革命传单、反革命信件)等比较突出。根据当时情况,公安机关加强了侦查破案、内部清理和集训审查等工作,有力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从1958年7月至1961年6月,共集训审查了各类嫌疑分子910人,挖出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和流窜犯,从中逮捕了175人,劳教46人,收监1人,解回原籍处理109人。

1958年,开展公安工作大跃进,提出打掉“五气”,鼓足干劲,苦战十个月,实现“十无”县和黄渠桥、石嘴山两个“十无”镇的大跃进计划。“十无”即:无土匪活动,无骚乱,无黑人黑户,无聚赌,无毒品流行,无重大火灾,无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无百元以上的盗窃案件,无积案,无走私活动。1960年9月,全市开展大规模“反坏人坏事”运动,不到一个月时间,逮捕、劳教、集训了3877人。这次运动,由于政策指导上的错误,不依法办事,抛开政法部门,搞所谓群众斗、群众捕、群众送,把捕人权和劳动教养决定权下放到各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基层单位的党委或总支,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造成大批冤假错案。后来,根据中共中央(1967)407号文件精神进行复查,正确的只占极少数,绝大部分进行了平反。1963年以后,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好转,社会治安秩序趋向稳定,没有大的起伏。

(二)

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石嘴山市公安机关曾一度被迫关门,大多数干警,集中开展所谓“斗批改”,领导干部被打成叛特反资,关进了“牛棚”。有部分干警和领导干部被揪斗游街,打成重伤。1968年3月26日,市保卫部建立,行使公检法三机关的职权,专政机关的职能初步恢复。随之协助支左部队,大力收缴散失在群众组织和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前后共收缴枪支2272支,消除了不安定的因素。在开展运动的同时,加强侦察破案,严厉打击反坏分子的破坏活动,并大张旗鼓地召开公捕公判会议,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群众,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973年,公安机关恢复,停止多年的公安基础工作,又逐步得到恢复。然而“文化大革命”对公安工作的破坏性创伤,并未治愈,加之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不好,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政治、刑事案件上升,流窜犯罪和赌博活动抬头,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为此,集中力量开展破案战役,大力打击流窜犯罪和整顿社会秩序,举办赌博人员学习班,开办违法青少年学习班,协同铁路、公路运输部门整顿车站及两路沿线的治安秩序,继续采取公捕公判、巡回批斗罪犯等行之有效的对敌斗争措施,从而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安工作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清理了“左”的思想影响,倡导发扬民主,保护人民民主权利,健全法制,依法办事。同时,复查纠正了大批历史上的冤假错案,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大力贯彻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方针,切实保卫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20世纪80年代,全市经济犯罪抬头,爆炸、抢劫、流氓械斗等案件突出,淫秽书刊、淫秽录像、卖淫嫖娼、赌博活动泛滥成灾,社会治安秩序出现了新的特点。为此,1982年3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开展打击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盗窃公共财物和索贿受贿等经济犯罪分子。1983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在全市城乡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简称“严打”斗争,到1986年经过三个战役,历时三年半,全市(含属县)共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3876人,逮捕3306人,劳教570人;摧毁了各类犯罪团伙208个,成员1060人。1985年,开展了查禁淫秽物品(后称“扫黄”)的工作,收缴了大批淫秽物品,查封了多处经营、播放淫秽录像片或录音带点,查获专门从事倒卖、复制、销售淫秽物品等严重“泛黄”分子19人,收审3人。1986年市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通告精神颁布了《严禁赌博活动的通告》,大力开展禁赌工作,至当年底,先后查获赌博分子1000余人,其中因情节严重受到各种处罚的有362人。此后,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收到了显著成效。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机关改善了技术装备,实现了市、县、区局内部通讯专线化。并且狠抓了公安基层工作建设,建立了技侦工作。对刑事情报资料搜集整理,进行建卡建档,全局抽调干警36人,历时半年,共建立犯罪情报资料卡片档案5083份,并将资料输入电脑储存备用,此后列为经常性工作,从而建成了一项对付和打击刑事犯罪的宏大工程。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同年9月,市公安局在青山宾馆礼堂举行首次授衔仪式。授予一级警督28人,二级警督158人,三级警督123人,一级警司120人,二级警司294人,三级警司78人,一级警员85人,二级警员22人。

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为主的“三小”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滥开滥采,爆炸物品在管理方面一度出现了非法买卖、转让,乱存乱放,私藏爆炸物品,违章作业等现象。爆炸案件和爆炸事件时有发生。市公安局不断组织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收枪治爆工作。1998年9月,全市收缴民用在册猎枪、小口径气枪876支,民用不在册猎枪、小口径气枪377支。1998年3月在爆炸物品管理混乱的大峰、白笈沟地区成立太西公安分局,对重点地区加强管理。同时,在区、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动与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黄、赌、毒”丑恶现象在石嘴山市的蔓延。并且先后开展了“反盗窃、反扒窃、反盗车”、“百日严打整治”、“破大案、追逃犯”等专项斗争,侦破了石嘴山“红丽”饭馆杀人暴尸街头案、“3·20”张敬福四人持枪抢劫杀人案、“3·17”陈四虎三人崇岗抢劫杀人灭门案等一大批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

(三)

进入21世纪,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公安机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经过几次机构改革,市公安局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分工更加明确,更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于群众和经济建设。通过不断调整对敌斗争策略、方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开展“打黑除恶”“治爆辑枪”、“两抢一盗”、“打击拐卖、贩卖妇女儿童”、“猎狐”、“春雷”、“利剑”以及开展五大战役,掀起“严打”新高潮。即:集中组织开展了整治娱乐场所毒品问题专项战役,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战役,打击“两抢”及盗窃“三车”专项战役、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专项战役和治安整治会战专项战役,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有效的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通过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厅关于“三基工程”、“三项建设”、“大走访”爱民活动,全市公安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2008年市公安局“三基”工程建设,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综合绩效、“三基”工程建设、执法质量三项考评均名列全区第一,全区三个优秀公安局,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和平罗县公安局榜上有名。圆满完成了国庆六十周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和建市五十周年,北京奥运会,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来石嘴山考察市委政府举行的各项重大庆典活动等安全保卫工作。近两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以“创新、跨越、争一”为目标,把贯彻上级决策与注重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推动了争先创优,增强了公安工作的创新能力,实现了“全国有亮点、西部有位置、宁夏敢争先”的目标。2009年,全局创新工作33项,重点亮点工作15项都实现了历史突破。市公安局在宁夏执法质量考核中连续两年取得了全区五市公安机关第一,石炭井分局名列全区县级机关第九。经侦“09行动”、网安情报信息、行动技术全区比武都获得了全区第一。市局换发二代身份证、整治矿产资源分别获得了公安部和国家10部委的表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荣获“全国文明窗口”称号。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又把“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科技强警、队伍建设”等工作细化为41项重点工作,坚持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了全市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实现了历史跨越。圆满完成了胡锦涛总书记等和国家领导人来石视察,建市五十周年,中阿经贸论坛的警卫和安全保卫任务。石嘴山市被评为全国城市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全国酒后驾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区执行重大警卫任务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市建市五十周年大庆安保工作先进集体,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民警受到国家、公安部、自治区和石嘴山市的表彰奖励。陈莉、骆幸福等民警还被授予荣誉称号。全市还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和攻坚能力显著提高,全年21起命案全部破获。刑事案件破案率居全区五市第一,破案绝对数上升6%,实现了全市社会持续稳定,为民爱民,维护公平正义的誓言在公安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四)

伴随着新中国成立60年的光辉历程,石嘴山市公安局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六十年来,石嘴山市公安工作和队伍不断得到加强,办公条件环境、装备各项工作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由原惠农县公安局发展到现在的石嘴山市公安局,人员逐年增多,由1949年10月的13名公安干警,发展到2010年的1150名公安民警。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由原惠农县公安局无党支部,仅2名党员。发展到由市公安局党委直接主管机关党委、交警支队党委、34个党支部,565名党员。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惠农区公安分局、石炭井公安分局、平罗县公安局设党委、太西公安分局设党总支,各分县局下设59个党支部,共计618名党员。文化结构逐渐提高,由原来的13名初小、高小、初中文化发展到现在1046名大学、大专、研究生公安民警。职级待遇也逐渐提高,由原来的4名股科级公安干警,发展到现在的646名科、处、厅级公安民警。交通工具逐年增加,由原来的2辆旧自行车发展到现在的400多辆机动车。通讯联络工具不断更新,由原来的1台手摇式电话机,发展到现在的600多台固定电话、1000多部对讲机。科学技术发展较快,从现场勘查、痕迹检验、技术侦察、“三台合一”报警服务、道路交通各公共场所服务业闭路监控,无纸化电脑办公,等等,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基层民警人均一台电脑,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警用装备从过去的几只步枪、驳壳枪,发展到现在的数百支“六四”式手枪,全自动微型冲锋枪。警种从过去的单一警种,发展到现在的10多个警种,基本建设突飞猛进。从过去的几间破旧土坯房,发展到现在的市公安局、各分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各派出所、各交警大队、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都是新建的办公大楼或办公场所,基本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今昔对比,公安工作蓬勃发展,亮点闪耀,使人精神振奋,倍感自豪。辉煌成就的背后,凝聚了几代公安民警的心血和努力。其根本原因是坚持了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实行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历年来,全市公安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英模人物,受国家省部委级表彰的先进集体66个,受市委政府、公安厅表彰的先进集体200多个,全国劳模2人,自治区级劳模11人,市级劳模2人,获自治区级五一劳动奖章2人,市级五一劳动奖章6人;受国家省部委级表彰的先进个人154人,受市委、政府、公安厅表彰的先进个人400多人。单位荣立一等功1个,二等功22个,三等功31个;个人荣立大功1人,一等功22人,二等功84人,三等功552人;受市委、政府、公安厅表彰的先进个人500多人。受市公安局党委表彰的先进集体200多个,先进个人800多人。在对敌斗争和执行任务中有9名民警牺牲,其中2人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致伤致残民警46人。实践证明,全市公安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勇于拼搏、甘于奉献的队伍,是一支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打得赢、敢打硬仗的队伍,不愧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