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路线方针为指南,力争做到思想性、科学性与翔实资料相结合。

二、本志断限:上限原则断自1958年,有些记述上溯至古代,下限断至2008年,个别内容尽量下延。

三、本志采用章、节体。横排竖写,以横为主,纵横结合,纵述规律,横陈特点。

四、本志体裁分: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以志为主,采用记叙体,对事物不予评论,不加褒贬,文字力求通顺,简洁易懂。

五、本志字体采用以国家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标准,标点符号以国家出版总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标准。公元纪年、世纪、年代、百分比、表格等用阿拉伯数字(清以前年代用汉字)。

六、本志历史纪年规定为:清代以前以汉字标志帝王年号,以公元纪年括注;中华民国时期先写民国年号,再以公元纪年括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只用公元纪年。

七、本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结合纪事本末体记述各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奇事。

八、本志人物记述,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所载人物以传、表、榜入志,有重大贡献人在有关章节中“以事系人”。

九、本志对历次政治运动,遵循“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十、本志资料来源有内部旧志、出版的有关专著,档案资料、史料、报纸杂志、口碑资料,现存和出土文物、遗址及碑文、石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