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池中物(2)

过了会儿,那些先前站着不动的公牛突然间嗅到了狮子的气味,开始恐慌了——那正是我所害怕的——它们试图挣脱货车的拖绳、不顾一切地冲到旷野里去。狮子熟知公牛的这种习性——顺带一提,我认为公牛确实是太阳底下最愚蠢的动物,跟它们比起来,绵羊简直像所罗门[5]一样聪明;而对于狮子来说,一群或一队公牛嗅到它之后,开始恐慌、挣脱绑着自己的牛皮绳、然后冲进灌木丛里的情形绝不罕见。当然,一旦到了这个地步,公牛在黑暗里就什么都指望不上了。接着狮子会选一头它最喜欢的,然后不慌不忙地吃掉它。

唔,我们那六头可怜的公牛一圈圈地打转、疯狂地奔来奔去,差点把我们踩死;真的,要不是我们跌跌撞撞地匆忙躲开,就算不死也得受重伤。事实上,哈里被踩了一脚,而拖绳挂住了混混的胳膊,可怜的他被弹出了营地的围栏,摔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

货车的车辕在横向拉力之下啪地一声断开。要是它没断开,货车就会整个翻倒;结果片刻之后,公牛、货车、拖绳、牛皮绳、折断的车辕,所有东西很快都缠在了一起,到处是乱冲乱撞和痛苦的大叫,这一切搅成了一个又大又沉、似乎无法解开的结。

有好一会儿,这情形占据了我的注意力,让我无暇去考虑那头元凶,不过正当我想着接下去到底要怎么做,以及万一这些牲畜挣脱了绳子、跑进灌木丛而且迷了路——因为牲畜一旦受到此等惊吓,立马就变得疯了一样——我们该如何应对时,我的思绪猛然被拉回到那头狮子身上,大事不妙。

在那一刻,我借着火光察觉到,一线黄色闪光正幽灵般地朝我们逼近。

狮子!是狮子!“法老呼号着。与此同时,他——或者莫若说是她,因为那是一头高大却骨瘦如柴的母狮,无疑因饥饿而豁出一切了——那被火光照亮的身影出现在营地中央,她不住怒吼,火堆的烟雾在尾巴上投下道道暗影。我抓起步枪朝她开火,可因为营地的混乱、内心的焦虑,再加上那忽明忽暗的光线,我没打中,还差点伤了法老。不过步枪的闪光映出了一切,跟您说,那场景可是相当疯狂——公牛们在货车周围乱成了一锅粥,简直都看不清了,就好像它们的头是从屁股冒出来的,牛角则长在了背上;而火堆周围满是烟雾,只有在烟雾的中心才能看见一小团火光;混混在画面的前景位置,就在公牛们猛冲猛撞时把他甩出来的地方,他四脚朝天地躺在那儿,惊恐万分,接着,画面中心便是那头高大而骨瘦如柴的母狮,她瞪着黄色的双眼饥渴地环视四周,咆哮着,嘶吼着,考虑着她下一步的行动。

她没花多久就打定了主意,正如一记闪光在黑暗中熄灭一样快,我还来不及开火或是采取其它措施,她便发出一声极其残忍的鼻息,然后径直扑向了可怜的混混。

我听到那不幸的年轻人大声尖叫,几乎是同时,我看见他的双腿被甩向空中。那头母狮咬住了他的脖颈,然后猛地一提,将混混的身体甩上后背,双腿顺势悬在她身体的另一边。[*]没有丝毫犹豫,她轻轻松松地一跃,掠过营地围栏,背着可怜的混混消失在前方的黑暗中,朝着我早先描述过的浴所的方向去了。万分惊怖之下,我们猛跳起来,狂乱地追了上去,一边毫无目标地开火,指望它能被枪声吓到,继而丢下身上的猎物,但我们一无所视、一无所闻。那头母狮带着混混彻底消失在黑暗中了,企图追她追到天亮完全是发疯。这只会让我们陷入和混混一样的危险境地。

[*]我曾见过狮子用这种方式带着一头两岁大的公牛跃过了四英尺高的石墙,又走了一英里进入了远处的灌木丛。随后他被下在公牛尸体里的士的宁[6]毒倒了,我至今仍保留着他的爪子。(——编者注。)

于是我们悄悄回到了营地,每个人都战战兢兢、心情沉重。我们坐在那儿等待天亮,距那时应该只有一个多小时了。在那之前,想把公牛们解开无疑是徒劳的,所以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干坐着,想着混混是如何被带走的,而我们又是如何侥幸活了下来,我们抱着一线希望,但愿老天仁慈,让我们的仆人能够狮口脱险。

终于,天色微明,拂晓如幽灵般悄悄攀上长长的、遍布灌木的山坡,黎明的微光在纠缠的牛角上闪烁。我们站起身,个个面色苍白、神情惶恐,开始着手解开那些公牛,等到天再变亮些,我们就能去跟踪那头夺走混混的母狮的踪迹了。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我们终于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解开那些庞大而无助的牲畜时,却发现其中最好的一头已经病得不轻了。它站立着的两腿稍稍有些分开,头低垂着,绝没有错——它得了红水热[7],对此我很确定。在所有跟南非的旅行生活有关的问题里,那些跟公牛扯上关系的大概是最糟糕的了。公牛是世上最招人烦的动物,除了黑鬼以外。它的行动毫无章法,而且从不放过任何能染上神秘病症的机会。最最轻微的刺激就能让它身形消瘦,没有好吃好喝它们就会满怀恶意地死去;而它最乐意做的事情便是,当它身处河流中央,或是当货车的轮子牢牢陷在泥坑里时,只要它觉得这儿挺舒服,它就掉过头去不走了。在粗糙的路面上赶着它走上几英里,你就会发现它脚酸了;等你松开绳子准备喂食的时候,你又发觉它已经逃跑了,要是它没跑开,它就已经处心积虑地吃下了郁金香,让自己中毒。它永远不会让你消停。公牛完全就是畜生。对这种问题动物而言,趁着狮子带走它的放牧者的时机突然染上——也可能是蓄意染上红水热,这和它的惯常行为是一致的。对此我早该料到,所以我既不失望也不吃惊。

唔,即便我几乎要大哭一场,也没什么用,要是这头公牛得了红水热,很可能剩余的几头也得上了,尽管它们是作为“防疫动物“卖给我的,也就是说,它们曾经得过红水热和肺病,有抵御此类疾病的抗体。我猜世上没有其它国家像这儿一样,动物的生命是如此廉价,在南非老碰到这类事情,总有一天人会变得铁石心肠。

于是我拿起步枪,叫哈利跟我走(我们不得不让法老留下照顾那群公牛——我称它们为“法老的瘦牛“[8]),我开始寻找我们那不幸的混混留下的蛛丝马迹。营地周围的地面坚硬多石,尽管刚出营地就看到地上有一两滴血,但我们没看见任何狮子脚印之类的东西。在离营地三百码远、稍稍偏右的地方,是一片混生着糖槭和含羞草的林地,我朝那边走去,心想那头母狮一定是把她的猎物带去那里大快朵颐了。我们努力穿过那些长长的、因缀满露水而弯曲的草木。仅仅两分钟,我们就从脚底湿到了大腿,简直就像涉过了一条河一样。还好,没过多久我们就到达了那片林地,在早晨灰暗的光线下,我们缓慢而谨慎地从树缝间挤了进去。由于太阳还未升起,树下非常幽暗,所以我们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每时每刻都生怕撞见狮子正舔着可怜的混混的尸骨。但我们没看见那头母狮,至于混混,我们连他的一个指关节也没发现。显然他们没来过这里。

我们继续穿过丛林,搜寻着其它可能的地方,不过同样一无所获。

“我猜她肯定是把他带走了,“我最后说,这真令人伤心,“不管怎样他现在肯定已经死了,上帝怜悯,我们帮不了他了。现在该干嘛呢?“

“我想我们最好去水池那儿洗洗,然后回去吃点东西。我身上脏透了,“哈里说。

这是个挺实际的建议,虽然有点冷酷。至少我觉得在可怜的混混刚被吃掉的情况下讨论洗澡,挺不近人情的。不过,我没有因这种感伤情绪失去自制,于是我们朝着之前描述过的那处胜景走去。攀下长满蕨类植物的河岸后,我最先抵达了那儿。接着我转身大叫一声往后退——也难怪了,因为几乎就在我脚底下的地方,传来了一记让人毛骨悚然的咆哮。

那头母狮刚才在那片石板上睡觉——洗浴后我们总是站在那晾干身体——而我刚刚差点踩到狮子背上。她先发出一记嗥叫,接着又咆哮了一声,我什么都没来得及做,甚至还没扣上扳机,她已经径直越过了透亮的水池,消失在对面的河岸里了。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让人来不及做出反应。

她在那石板上睡觉呢,——噢,可怕!那睡在她旁边的是什么?那是可怜的混混血肉模糊的遗体,他身下的那片岩石满是血污。

“啊!父亲,父亲!“哈里尖叫,“快看水里!“

我朝水里看去。那儿,在水平如镜的池水中央漂浮着的,是混混的头颅。那头母狮直接把它咬了下来,它顺着石坡滚进了水中。“

注释:

[1]柯什拉:一种把黑色树胶抛光后做成的圆环。在祖鲁族里,当男性达到一定声望、或拥有一定数量的妻子后会将它戴在头发上。没有戴上“柯什拉“的男性,即使年龄到了三十几岁,仍被当作男孩来对待。

[2]马波奇:位于南非普马兰加省。

[3]疤鼻子:南非东岸一带的住民有纹鼻子的习惯,“疤鼻子“即得名于此。这是当时欧洲人使用的一种不精确的统称。

[4]威利·理查兹公司:英国最老牌的枪械制造商之一,成立于1812年。

[5]所罗门:古代希伯来王国国王,聪颖过人,有“智慧王“之称。

[6]士的宁:又名番木鳖碱,是由马钱子中提取的一种生物碱,含有剧毒。

[7]红水热:即巴贝斯虫病,病畜有高烧、血尿、贫血、衰弱等表现,死亡率高。

[8]法老的瘦牛:出自《圣经·创世纪》。法老做了两个梦,其中之一是七头干瘦的牛吞吃了七头肥美的牛。约瑟告诉法老,这个梦预示着埃及将经历七年的丰收和七年的饥荒,并建议法老在丰年期间储存粮食。法老依言而行。七年过后,各地都发生了饥荒,只有埃及仍有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