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英国议会通过对国王的《大抗议书》

1641年10月28日,长期国会成立《大抗议书》起草委员会。国会内在讨论《大抗议书》时争论激烈,几乎演成武斗。11月22日众议院以159票对148票通过。《大抗议书》共204条。

它首先控诉了英国专制王权的罪行、罗马教皇派对法律的憎恨、主教和教士的腐败,枢密大臣和宫内大臣为个人目的而替外国君主谋利益。其次它控诉国内滥征税收、专卖制度,破坏《权利请愿书》的罪行。《大抗议书》提出下列要求:国王不得干涉工商业活动,不经国会同意国王不得征税,查理应对西、法战争失败负责,议会有权监督国王及大臣们的一切活动。《大抗议书》还附有请愿书,要求取消主教参加议会的权利。国会把《大抗议书》送交英王查理一世。查理一世未作明确答复,但他不希望发表《大抗议书》。但国会还是于12月24日在伦敦居民中散发了,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