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机关(6)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 那思陆
- 6029字
- 2015-03-11 15:55:31
“东厂”与“锦衣卫”合称“厂卫”,《明史·刑法志》曰:“厂卫未有不相结者,狱情轻重,厂能得于内,而外廷有扞格者。卫则东西两司房访缉之,北司拷问之,锻炼周内,始送法司。即东厂所获,亦必移镇抚再鞫,而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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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与“锦衣卫”合称“厂卫”,《明史·刑法志》曰:“厂卫未有不相结者,狱情轻重,厂能得于内,而外廷有扞格者。卫则东西两司房访缉之,北司拷问之,锻炼周内,始送法司。即东厂所获,亦必移镇抚再鞫,而后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