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闻一多与美国“死水”
- 对岸的诱惑:中西文化交流记
- 赵毅衡
- 2703字
- 1970-01-01 08:00:00
是诗人,是美术家,是学者,是唯美型诗人,是诗人型学者,是学者型诗人。五四时代,全才不少,如闻一多之全才不多,如闻一多之熟悉西方文学者也不多。闻一多,原名闻多,13岁考上留美预备学校清华,23岁(1922年)去美,学画三年,却找到了他的诗人之笔。
他先去芝加哥。到那里学美术,真是找错地方,但对闻一多的诗人生涯来说,真是直入堂奥。芝加哥当时是美国大工业之都,但也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艳称的“美国诗歌文艺复兴”运动的中心。闻氏在芝加哥美术学校的同学中,就有后来成名的诗人肯尼思·雷克斯洛思(Kenneth Rexroth),此人后来取汉名“王红公”,为推进当代美国诗坛的中国热不遗余力,是最早支持“垮掉派”年轻人的诗坛前辈,他自己的作品则着意学白居易与元稹。60年代,雷克斯洛思在自传中记起闻一多这位成为大诗人的中国同学,虽然闻一多从未提起过他。
此是后话,不提。闻一多向来只说自己耽读拜伦、雪莱、济慈、丁尼生,后来在徐志摩主持的《诗镌》上发表的英诗翻译,也多半是白朗宁、哈代、郝思曼。但是我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当时在美国更注意正在周围升起的诗坛新人,虽然他自己从不提及。这种不提今人捧古人的“崇古势利眼”很常见,闻一多难免。
到芝加哥不久,他的诗兴火山爆发,爆发的契机是读“当代”美国诗。在给好友梁实秋的信(1922年10月30日)中他说:“近来的诗兴尤其浓厚……现在我心里又有了一个大计划,这便是一首大诗,拟名色彩Symphony,在这里我想写一篇秋景,纯粹的写景——换言之,我要用文字画一张画。”
用文字作色彩“画一张画”,显然是意象派的宗旨,而又名之为“交响乐”,更是这派诗人的做法。意象派诗人佛莱契(John Gould Fletcher)正是在芝加哥的《诗刊》上发表他的《色彩交响乐》组诗,每一首都是百多行的“大诗”。佛莱契在自传中声称他自己从1914年以后的诗作,“无一例外,全得自东方艺术”(Life Is My Song,1914,p.199)。这就不再是巧合,而是“二度返回式影响”的佳例——中国古诗影响了佛莱契,佛莱契又影响了闻一多。
闻一多不一定了解这创作背景,但他敏感地发现佛莱契“他的诗充满浓丽的东方色彩”。“佛莱契唤醒了我的色彩感觉”,“快乐烧焦了我的心脏……啊!快乐!快乐!”(致梁实秋,1922年12月1日。)
几个月后,闻一多在纽约见到了意象派后期领袖艾米·罗厄尔(Amy Lowell),1925年罗厄尔去世,闻氏在《京报副刊》上撰文:“中国文学与文化失了一个最有力的同情者。”意象派诗人对中国诗的仰慕,显然使闻一多更觉亲近。在纽约时又得人写介绍信,让他回芝加哥见当时风头最健的桑德堡(Carl Sandburg)和《诗刊》主编蒙罗(Harriet Monroe)。桑德堡再三咏叹中国“青铜之美”,而蒙罗则迷恋中国,到了准备退休生活在中国的地步。
1923年夏天,闻一多转到科罗拉多大学,与梁实秋会合。他除了继续学绘画外,还选修了《现代英美诗》课程。当时,英美新派诗人还远没有得到学院承认,科大的教授想必让闻一多读了不少美国“雅致派”、英国“乔治派”等传统味较浓的诗人的作品。由此在闻一多的诗歌趣味中造成了一个重要的转折,他后来在《现代英国诗人序》一文中称他注重的诗都是“跟着传统的步伐走”,“与传统的英国诗差异的地方都不如相同的地方”,而他自己则开始主张“诗的建筑美”,提倡“新格律诗”。
闻一多的第一本诗集《红烛》于1922年冬结集出版,其中美国新诗派对他的影响处处可见。但第二本诗集《死水》(1928)的作品集中形成了著名的闻一多风格。其1923年至1926年之作,轻盈飘逸,气韵疏朗,反而与喜写格律诗的美国雅致派诗人相应和。不少研究者已指出悼幼女立瑛的诗《忘掉她》很切近美国女诗人狄丝黛尔(Sarah Teasdale)的《让它被忘掉》,试各拈其第一小节。狄丝黛尔为:
让它被忘掉,像一朵花被忘掉,
被忘掉,像熊熊燃烧过的火苗。
让它被忘掉,永久,永久,
时间是位仁慈的朋友,它会使我们老。
而闻诗为:
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
那朝霞在花瓣上,那花心的一缕香——
忘掉她,像一朵忘掉的花!
这不是闻一多中期创作的典型。《死水》集中1926年至1928年所作,才是最典型的“闻体”:典丽繁富,外整内腴,凝练苍劲,比《红烛》诸诗远为“现代”。其中《死水》一诗,为闻诗中最广为传诵者,饶孟侃先生在1979年回忆说是“君偶见西单二龙坑南端一臭水沟有感而作。”这当然是可能的。但我在伯克利加州大学读比较文学学位时,中国现代文学权威白之教授(Cyril Birch)一天叫我到办公室,给我看他令人吃惊的发现:美国女诗人米蕾(Edna StVincent Millay)有一首十四行诗,与闻诗意象、用词,都极为相近。试译米蕾诗如下:
我收获美,不管它生在何处:
多彩的花,斑斑的雾气
惊见于丢弃的食物;沟渠
蒙一层混乱的彩虹,那是油污
和铁锈,大半个城朝那里扔入
空铁罐;木头上烂满空隙
青蛙软泥般翠亮,跃入水里……
绿泡儿上睁一只黑亮的眼珠。
美,她无处不居,在每个门前
费习猜详,我推开每个门。
哦你,害怕铰链吱咯响的人
转过头,再回过怯懦的脸。
我告诉你,你猜不到美裹着
蛛网头巾,绣着出格的花边。
闻诗当然大家耳熟能详,为方便对比,再抄一遍: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涟漪。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们笑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
米蕾此诗,见于1923年出版的诗集《弹竖琴者》(The Harp Weaver),这正是闻一多在美国狂热地读新诗人的新作之时。米蕾在20年代被评论界一致看好,认为是美国最有希望的诗人,被称为“女拜伦”。《弹竖琴者》一出版,立即获得刚开始颁发的普利策奖,轰动全美。其中名句“我的唇吻过谁的唇,在哪里,我记不清”美丽而大胆,传诵一时。这二首诗是否偶合,读者请自行判断。说闻一多从来没有读过米蕾诗,与说他读过一样没有证据。
现在论闻一多的史家,凡是触及闻一多在美国的留学生活者,注意讨论他的民族主义情绪,他接近国家主义的政治立场,却很少有人论及闻一多发展出来的“红烛”“死水”两种诗风,可能有美国渊源。闻一多大部分传记,不太重视闻一多诗歌渊源方面的研究,或许是为了强调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其实二者并不冲突,此小文或许可作一点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