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 (8)
- 王学泰自选集:江湖旧梦
- 王学泰
- 4501字
- 2013-08-28 22:35:53
第二,自古以来,最高统治者以天子自居,天是老大,他是老二。因此凡是天下之物,都是天子的,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人们缺乏私有财产的观念,特别是对他人的财产。正像人们所说的,“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太平时节,身处下位的老百姓很难无视别人的所有权,而皇帝则不然,可以随便抄任何人的家!可是,只要天下一大乱,皇帝不起作用了,只要谁“胳膊根粗”,谁就是皇帝的时候(也就是“有枪就是草头王”),那个无视他人财产的潜伏意识就起来了,随意抢劫的情况就发生了。承平时期,人们不能随意去抢,于是,忌妒、红眼病、“劫富济贫”(这是一个虚伪的口号,所谓“贫”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自己)等都是能导致窝里斗的。
第三,就是个体不成熟。在专制制度下,个性不成熟,没有个人自尊的观念。没有自尊的人,就可能形成两种人,一种是暴民,一种是顺民。在宗法网络中安然度日时是“顺民”;脱离宗法,独自闯天下就是“暴民”。无视他人的存在,随意施暴本身也是一种缺少自尊的表现。另外还有中国人不成熟,“群己界限”不清,需要时就要往一块聚,俗话的“抱团”,缺少独立的面对社会的意识,因此只有抱团才有安全感。有一次姜昆到文学所请几位研究人员谈谈中国文化,当谈到抱团和内斗这些文化现象时,他有同感地说,在美国时,自己也感到华人爱“抱团”,组织各种类型的同乡会,可是同乡会内又常常有内斗。他说他的加拿大徒弟大山说,“我的祖籍是苏格兰,加拿大苏格兰人很多,但就没有一个苏格兰同乡会或联谊会之类”。这与新教信仰中的强调个人奋斗有关。
国人平时你我不分,没有什么利益冲突时,亲如兄弟。一旦发生利益冲突(或幻想中的),马上变成你死我活。这都与人格不成熟有关。
赵诚:游民兴起与中国土地制度和城市发展是否有直接的关系呢?
王学泰:历代都有游民,但宋以前没有形成群体、阶层,还有很多未被开发的土地。你从宗法网络中被抛离出来,找个地方开荒去,也能生存下来。那样这个人就不是游民,像一棵树,在那儿生儿育女,繁衍一个家族,进入宗法序列。
唐代以前,游民进入城市的不是很多。那时城市不是很多,他们进入城市生存的机会很少,原因是中国古代城市的商业、手工业需要劳动力的地方也不是非常多的。另外没有正当的职业,随便进入城市中,要被排斥的,被驱逐的。以唐代长安为例,商业集中在东市、西市,这是离开居住坊区的特殊坊区。居住的坊中不能说没有商店,但是非常少,自成一体。长安等城市黑夜要关城门、坊门,坊里来一个陌生人,非常瞩目,所以说,那时的游民在城市中很难存在下去。
宋代游民出现与土地制度也有一定关系。宋以前,是授田制,国家对统治下的人民是承担责任的。国家给农民以土地,土地都是国家的。土地授给你,有永业田,有口分田,口分田在受者死的时候国家要收回去。宋代有几个显著变化:一是不立田制,国家不授田;二是不抑兼并,不抑制土地兼并。这样,土地所有权流转很快,所谓“千年田换八百主”。土地转手快,必然使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游离出来,游民流入城市。而此时城市商业、手工业发展起来。城市由城坊制改成街巷制。街巷制就跟现在城市结构差不多了。街巷制开始后,临街商业、手工业发展繁荣了。一些游民进城就能找活干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引人注目了。这样流动人口大增。
宋代是比较注重私有财产的朝代,根据有无固定产业把人们分成主户、客户。住在农村的为乡村户,城市的为坊郭户,又根据财产多少把这些户分成若干等。种别人田地的乡村客户大概占人口30%,是佃农,这些佃户一旦有些什么事,就被排挤出局,就成为流动的人。另外,城市里还有坊郭客户。坊郭客户就是指没有自己房子的。这种人流动性更大。有些国外学者,比如韦伯说,中国古代城市,和外国不同,是政治性城市,西方是经济性城市,这种说法是值得推敲的,不完全对。但有一点说得极对,就是说中国城市中人口流动性的多,不流动性的少。不仅仅古代,我小时候,我父亲就说,多攒一点钱,在老家买点地,老了回家种地去。他十六岁进北京,四五十岁时,要不是我五叔闹肺病,把家产折腾光了,他肯定买土地了,解放后,可能定成地主。都到了40年代,许多从农村到城市谋生的人,仍想叶落归根;50年代,城乡两分法,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城乡之间已不可能那种交流,现在很少有人有回乡种地的想法。可是古代持这种想法的人,在城市中占很大比重。一个是官僚卸任回乡去,一个是游民进城来。这构成中国古代城市人口流动性很强的特征。
赵诚:你的意思是说宋代后城市中这么多游民,他们又不打算回乡,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相对于宗法文化形成了一种亚文化?
王学泰:游民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无家可回。现在讲文化学时常借用芝加哥学派的大传统、小传统的说法。大传统是指城市传统,小传统是指农村传统。芝加哥学派说的“大传统”是指当时像纽约这样的大的资本主义城市的传统,那种“小传统”是指墨西哥农村玛雅文化的那种传统,并分析两种传统的差别与关系。
我们很难把中国城市概括为大传统,把中国农村概括为小传统。因为中国城市也是一个宗法集团首领之所在。居民除了住在皇宫里的皇帝其他都是暂时的,绝大多数官僚想回家去做乡绅。无论是从农村宗法农民聚居之地的角度来看也好,还是从乡绅在农村的领导地位来看也好,农村的传统决不是异于城市的另外一种文化体系。农村信奉的也都是儒家的一套。因此我说很难用西方的大传统小传统来概括中国的城市和农村(中国台湾人类学家李亦园先生有此看法)。农村同样也相信儒家这一套能解决社会问题,基本上遵循儒家的所倡导的道德规范。如果说还有一个小传统的话,我觉得游民文化应算是一个。游民虽然没有发明创造出新的思想体系、意识形态,但因为游民社会地位的改变,及其生活经历独特,使他们不得不摆脱他们在宗法社会接受的那一套儒家倡导的规范,并形成了有异于主流社会的一些想法。
以小农为基础的自然经济,由于生产率低,广大民众追求的目标一直徘徊在温饱问题上。不能解决吃饭问题,必然要从人性本能滋生出许多恶来,更会徘徊于野蛮与文明之间。但是中国自古称为“礼仪之邦”,虽说有点夸张,但大体符合事实。其中起作用的应该说是儒家思想。鲁迅在《孤独者》中曾很俏皮地说S城的公务员“仗着逐渐打熬成功的铜筋铁骨,面黄肌瘦地从早办公,一直到夜。其间看见名位较高的人物,还得恭恭敬敬地站起,实在都是不必衣食足而知礼节的人民”。不管对此是褒是贬,本来衣食不足不必“知礼节”“知荣辱”的人们,本来是应该带有点蛮性的民族,但被儒家训练成为“知礼节”“知荣辱”的宗法人,这是儒家的成就。而游民脱离了宗法,也就告别了儒家所倡导的意识形态,他们有着返回蛮性的倾向。“温良恭俭让”没有了,取代的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另外如宗法制度下,注重家族小集团,强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而儒家讲“君子群而不党”也深入士大夫之心。本来是应该讲“党”的民族,但孔子的说教在消解着这种倾向。
游民离开宗法,必然有意无意摆脱了儒家思想的影响。离开占主流地位的儒家文明,又没有其他文明替代,只能回归野蛮。文革中上海嘉定市发现一个明代墓,墓中发现明代成化年间刊刻的《新编全像说唱足本花关索出身传等四种》,其中讲关索出身的,一开始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结拜后谋划要干大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成大业”,“创大业”。刘备说,“我是一个人,没关系,你们俩都有家属,得把家属杀了”。关羽、张飞都不忍杀自己家属,俩人商量,那就互相杀吧。关羽跑到涿州把张飞一家杀了,张飞跑到蒲州,把关公一家杀了。但张飞心比较软,关羽老婆是胡金定,当时正怀孕。她说你杀我就是杀了两人,张飞手一软放了胡金定。胡生子后,名叫关索。这个看来荒唐野蛮的故事,是宗法人无论如何不能认同的。但是游民造反活动中,这种事是经常发生的。宋代就有乱兵起事先杀妻子的事。李自成、张献忠在低谷时也杀营中的妇幼(不要上《李自成》小说的当)。外人看来很残酷,在舔着血刃过日子的造反游民看来却是稀松平常。
赵诚:孔子说的“党”就是要讲利害,不讲是非的小集团吧?
王学泰:对,孔夫子的不党思想对宗法的小集团体制就有了超越性。所以这种儒家思想,他是在治理小国,治理家族还行,因为它毕竟是一个小国思想。但是它有超越性,所以才被用来做招牌。儒家讲仁,讲爱人,讲忠恕,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中庸之道,讲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不同层次上人的相对关系。儒家强调这些人之间关系的相对性“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意思是你如果要求对方什么,就应该交出相对应的东西,然而儒家并没有由此推演出权利观念。
赵诚:那所有的游民都不要家室吗,他们和宗法制下的宗法人有何不同?
王学泰:不是不要,在干大事的游民看来,一切都要为此让路。《水浒传》中,秦明的老婆孩子可以说是毁于宋江等人之手,扈三娘一家都让李逵杀了。可是他们上梁山后,好像从未发生过这些事情一样,因为从游民立场来看,有幸聚在一起“干大事”就是一切,妻子不足惜,《三国演义》也说“兄弟如手足(一起打天下),妻子如衣服”,而宗法人决不会这样想。《水浒传》中把梁山利益说得高于一切,全力制造人们对于梁山的向心性和依附性。这种做法对后世影响甚大,许多游民组织(如秘密帮会)都是照此办理的。
经过五代十国,宗法制度受到严重破坏。但北宋一些儒者致力于重建宗法。这不是官方的,赵匡胤没想到,是民间一些儒者自发的行动。建立宗法制度,而且“宗法”这个词就是宋代才有的。“关洛濂闽”中关学开创者张载是代表人物。“宗法”是“宗子法”的简称,说白了也就是“家长法”。宋以后宗法和周代宗法不同,它不是周代的宗国合一的大宗小宗制。宋代宗子(族长)不一定非得是“大宗”的嫡长子, 宗族的领袖往往是推选产生的。年高德劭的为族长,族长的产生往往与个人品德和社会地位有关系。
这种宗法制度对保护自己宗族的每个人更具负责精神,宗族比以前有更强的凝聚力,这与族长是推举产生的有一定的关系。宋代儒者为这种制度做了细密的筹划,每个宗族有祠堂、有族规、有宗族财产,这样宗族为族人发展创造了条件。如果说把豪族大姓扫荡殆尽的宋初,赵匡胤没有意识到建立宗法,后来儒者弥补了这个不足的话,明朝初年朱元璋对建立宗法制度则是自觉的、有意识的。经过社会大乱之后,他做两件事,一是恢复小农制度,一是恢复宗法制度。北宋时理学不成气候,南宋中叶以后渐有起色,但常常还受打压。理学真正得志是在明代,明代的统治者把乡村行政与宗族网络结合起来,仿照族规,订立各种乡约,并表彰一些办得好的宗族,这样宗法制发展了,并得到巩固。近代宗法人性格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形成的。
赵诚:为什么我们的文化基因有人格不成熟的一面呢?
王学泰:这是我们这个民族与欧美走的是不同的道路,我们国家的形成,都是从“家”扩大到“国”的。由家族到氏族,由氏族到部落,再到部落联盟,都是以父系血缘为依归。最高统治者是大家长(后来的君主),各层次的统治者分别是与大家长有血缘联系的小家长,近则高些,远则低些。我们常说官本位,官本位本质上是君主本位。君主本位制度从哪来的,那就是家长本位。我们缺少以个人为本位的价值观念,人到老还要依附于家长,没有自己的权利意识。